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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联系(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262336,电子邮箱:lqsfb@lishu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化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精准公开,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增强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紧密结合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五公开”。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全覆盖”。制定《龙泉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细化财政、食药、生态、扶贫、教育、医疗、文化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要求,实现权力运行和行业领域的全覆盖;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开设“六稳、六保”专栏,设置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专题,加强减税降费、缩减行政审批时间环节等信息公开,助力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
二、强化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务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的需求,依法依规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2件。一是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开展便捷通畅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完善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申请提交和反馈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各公开机构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以制度化手段推动受理、答复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增强政务服务意识。在办理和答复中,更加注重与申请人的全程沟通,做出更具针对性的答复,确保申请内容得到准确回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一是规范平台。严格依照国办政府网站集约化界面,出台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明确“专栏姓专”的基本定位,严格页面设计、栏目名称、字号字段等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规范流程。制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全流程制度规范,系统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7个方面制度,涵盖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政策解读程序、回应关切督导等公开工作程序和环节,基本覆盖公开职责和工作环节。
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力度。加强基础管理,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提升政府自身建设能力。一是以考核压实责任。制定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考评细则,重点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制度落实纳入绩效考评和依法行政考核指标,提升考评权重,推动部门乡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二是以培训提升能力。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讲解,通过钉钉远程、业务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水平,覆盖公开工作人员100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8 | 18 | 45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职责边界不够清晰,统筹推进难度较大,需上级部门统一协调解决;二是政策解读渠道和形式单一,解读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根据长期规划,逐年夯实基础,切实提高公开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强化落实,切实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全力以赴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发布。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解读。建立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及交流机制,提高政策解读能力;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强化政策解读;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交流互动的传播特性,提高政策解读的通达率、知晓度和影响面。
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制。继续编制主动公开目录,不断深化重点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应公开信息。健全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明确政府信息非依申请公开的认定标准和范围,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