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经中共龙泉市委批准,龙泉市纪委市监委对龙泉市科技局原党组成员(保留副科级)柳兆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柳兆鹏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察工作,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买烟酒、土特产;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如实报告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情况,擅自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虚构事实骗取工伤保险,虚增设计费套取单位资金。非法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柳兆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私欲膨胀,无视党纪法规,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龙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柳兆鹏开除党籍处分;由龙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柳兆鹏简历:
柳兆鹏,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浙江龙泉人,大学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08--1990.09 八都中学任高中语文教师,调研组长
1990.09--1992.06 浙江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脱产学习
1992.06--1993.04 龙泉市民族中学教师
1993.04--1999.08 龙泉市民族中学副校长
1999.08--2002.09 龙泉市民族中学校长
2002.09--2005.10 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
2005.10--2011.01 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党总支委员
2011.01--2013.08 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2013.08--2017.08 龙泉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兼)
2017.08--2020.05 龙泉市科技局党组成员(保留副科级)
2020.04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05 免去龙泉市科技局党组成员职务,保留副科级
2020.07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