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清正清政为先 干净干事干字为前 政治坚强 公正廉洁 纪律严明 业务精通 作风优良 做党的忠诚卫士 当群众的贴心人
进入老年模式
监督曝光
当前位置:  
青田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作者: 来源:龙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24 09:48:44 点击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青田县侨乡进出口商品城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潘炎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1月26日21时22分许,潘炎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青田县塔山大桥北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6月,潘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傅正军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3月30日18时15分许,傅正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青田县太鹤大桥南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8月,傅正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原主任孙晓军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11月23日20时15分许,孙晓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青田县塔山路与马鞍山路交叉口东时,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6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1月16日,青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晓军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4月,孙晓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撤职处分。

 
【收藏】 【打印】 【关闭】
使用帮助   |   郑重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办: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12345 邮编:323700
备案序号:浙ICP备13024068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浏览本站

网站标识码:3311810001 浙公网安备33118102000123号

党政机关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