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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违反作风建设问题的通报
作者: 来源:龙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02 16:04:48 点击数:

关于5起违反作风建设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落实。近期,全市纪检监察组织严肃查处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市交通局、水利局有关干部在紧水滩水库综合整治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以来,交通局相关工作人员在紧水滩库区整治过程中,对库区内三无船舶和水上浮动设施专项整治未认真履职,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库区内三无船舶和水上浮动设施情况反弹严重。同时市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未按文件要求履行牵头工作,推进协调不力。经研究,决定对交通局分管副局长约谈提醒,责成交通局港航所向交通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对港航管理所所长毛必瑞通报批评,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批评教育。

市环保局在苍松路冰库噪声污染投诉案件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12月,投诉人对苍松路冰库经营者进行投诉后,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在苍松路冰库噪声污染案件调查处置过程中,凭经验办事,未认真履职,调查处置不力。仅以口头告诫违法经营户进行整改,并以投诉人未进行再次投诉为由,即默认整改取得效果。20185月,接到相关投诉人再次投诉后,又以环保督查后续整改事项多,执法人手少、同期类似案件多为借口。未及时责令违法冰库经营者按要求完成整改。同时在相关执法职能划转后,环保局与执法局未按文件要求配合,及时对违法经营户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给予龙泉市环保局通报批评,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

锦溪镇农经站站长李智明履职不力问题。锦溪镇李智明在担任镇农经站站长期间履行会计代理职责不力,对镇属行政村财务票据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锦溪镇部分行政村在20147月至20171月期间仍违规列支餐费、烟酒、通讯费、汽油费等问题。相关村干部的违纪行为已作出党纪处分。20189月,李智明被免去农经站站长职务。

龙泉市公路局新欣养护公司副总经理刘海龙违规操办女儿喜宴问题:2018928日晚,刘海龙以“小饭”形式,违规邀请所在单位下属职工参加女儿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930日,刘海龙又邀请亲朋好友参加女儿婚宴,并且事前、事后均未如实向组织报告操办女儿婚宴的实际情况。201810月,刘海龙受到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予以收缴。

龙渊街道三村、桥坑村个别党员阻扰拆违工作问题。201810月,在龙泉街道城东E组团拆违过程中龙渊街道三村陈九明、王红、连立强、桥坑村徐建泉等人不仅自己违建,个别党员还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发表不当言论,不仅对家属非访不进行制止,甚至自己还参与上访,造成不良影响201812月,陈九明、王红、连立强、徐建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被通报的的5起典型案例,有的反映党员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履职不力;有的反映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反映党员干部违反法律法规,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改进作风的“头雁效应”,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力戒不担当、不务实、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回潮,扎实推动我市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在反对形式主义和“四风”问题上下更大功夫,向全社会释放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风”问题开刀问斩、动真碰硬的强烈信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政治生态,为全力推进清廉龙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龙泉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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