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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仙居: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来源:龙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02 16:04:49 点击数:

    1.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张真伟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6年4月24日,仙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张真伟驾驶交警大队浙J2489(学)考试专用车办私事。2016年6月8日,县公安局给予张真伟行政警告处分。

  2.横溪镇郑桥小学原校长宋宝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宋宝明在担任仙居县横溪镇郑桥小学校长期间,套取食堂结余款8400元用于发放教师年终节支奖,套取学前班保育费57812元用于发放教师活动费、奖金、住房公积金等。2016年6月3日,横溪镇纪委给予宋宝明党内警告处分。

  3.田市镇原丁步头村党支部书记李起祥、村委会主任泮建设、村监会主任朱士西、会计李起凤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仙居县田市镇原丁步头村(现合并为前景村)在跟邻村调换土地等过程中,安排香烟、吃饭等开支共计54180元,时任党支部书记李起祥、村委会主任泮建设等商议,以工程款名义开具7800元、3380元和43000元的发票进行报销,其中村会计李起凤开具了7800元和3380元两张工程款发票并进行报销,村监会主任朱士西审核同意这一行为。同时,李起祥、泮建设、朱士西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6年6月21日,田市镇党委给予李起祥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泮建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士西、李起凤党内警告处分。

  4.皤滩乡原长埂村党支部书记方小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问题。经查,方小华在担任仙居县皤滩乡原长埂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宴请30819元,购买礼品、香烟等22590元,合计人民币53409元。2016年6月22日,皤滩乡党委给予方小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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