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剑池街道武潭村原会计叶金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的问题。2013年,叶金和在担任武潭村会计期间,以虚增村民名单的方式,伙同他人一起将户口已迁往龙渊二村的叶某一家三口列入征地款分配名单,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54000元,叶金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
二、八都镇白水村原党支部书记季长水、村委会主任张传发职务侵占的问题。2012年,龙泉市八都镇白水村修路期间,村党支部书记季长水伙同村委会主任张传发以虚开水泥票据的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20250元,其中季长水分得8250元,张传发分得8000元,季长水、张传发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
三、兰巨乡下沙桥村原村委主任庄秋丰公款私存,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12年,庄秋丰在担任下沙桥村村委主任期间,私自将村集体造林山判山分成款24494元存到个人账户,于2014年9月才上交村集体账户;并存在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46792元的问题,庄秋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对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业主责,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龙泉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