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近日,市纪委对我市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4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遂昌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程勇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4月1日和5月13日,程勇与县公路管理局工程科科长詹志勇、副科长王靓在公务接待中违反规定上烟酒,共计消费烟酒3150元。程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詹志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靓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云和县雾溪畲族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王继东违规组织、参与公款支付的娱乐健身活动问题。2015年2月至3月,王继东在分管雾溪乡招商引资工作期间,先后3次陪同他人在云和县某足浴店消费共计1681元。事后,虚列招待费开支从乡财政予以报销。王继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庆元县汽运总公司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10月22日至23日,庆元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在筹办丽水市道路运输协会客运专业委员会第三季度例会期间,用公款购买礼品和香烟作为会议接待;会议中餐饮酒、晚餐上高档菜肴并饮酒,以及公款安排夜宵并饮酒;借调研景区公交之名,组织与会人员到百山祖景区和黄皮湿地景区游玩。会议共支出费用52636元,其中香烟、酒水等部分费用以会议住宿、餐饮等名义虚开、套开发票进行报账。庆元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吴盛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周叶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副总经理张东华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副总经理职务;副总经理邵玲玲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4.龙泉市安仁镇中心卫生院福源分院院长廖建忠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廖建忠在担任安仁镇中心卫生院福源分院院长期间,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累计28800元,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4850元,收受药品回扣8000元。廖建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了恶劣影响。对这些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我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一要保持清醒认识,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成为一种良好的工作习惯和生活态度,时刻做到不碰底线、不踩红线、不触高压线。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补足精神之钙,扫除行为之垢,当好合格党员,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的执行,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 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切实承担起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敢抓敢管、长管长严,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解决好上紧下松、制度执行力层层递减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 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 “ 双岗双责 ” ,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工作。
三要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要切实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形成利剑常悬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