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塘街道工作人员中餐饮酒问题。2014年4月1日中午,转塘街道招商中心主任沈大良,经管科办事员郑明元、徐关海在街道机关食堂安排相关单位检查考核人员用餐时,违反规定饮酒。转塘街道党工委对沈大良给予效能告诫6个月,扣发50%年度目标考核奖,对郑明元、徐关海给予通报批评,对此次违纪事件负领导责任的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葛裕华给予通报批评。
2、留下街道工作人员乱作为问题。今年初,留下街道安监科科长郑经德违反有关印章管理规定,在有关申请材料上签字并加盖了街道农林城管科的公章,造成不良影响。留下街道党工委对郑经德给予通报批评。
3、区公安分局留下派出所违规开具票据问题。今年初,留下派出所在支付值班餐费时,将应统结的餐费分多张发票开具(每张1000元以下),违反有关财务规定。区公安分局党委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所长沈建农给予通报批评。
4、转塘街道南村社区违规旅游问题。2015年5月5日,转塘街道南村社区未经审批,擅自组织部分党员、居民代表参与企退人员赴东阳横店影视城参观游览,违反了组织纪律。转塘街道党工委对南村社区书记郑洪法、主任郑斌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对社区纪委书记郑朝阳给予通报批评。
5、区城管局和之江建设局工作人员失职问题。转塘二轻浦排灌站3号泵今年4月因故损坏,但建设单位之江建设局相关科室(中心)未采取合理处置措施,管理单位区城管局相关科室(中心)未尽到监管职责,致使上述泵在汛期处于故障状态,影响排灌站防汛抗台功能发挥。之江建设局对之江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中心副主任郑伟明给予通报批评,区城管局对之江城管所市政养护负责人陈芳给予通报批评。
6、原三墩中学党组织负责人违规供货问题。原三墩中学党支部书记俞忠违反作风建设以及防止利益冲突有关规定,将其父母所种植的蔬菜通过食堂供货商卖给学校。区教育局党委对俞忠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