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清正清政为先 干净干事干字为前 政治坚强 公正廉洁 纪律严明 业务精通 作风优良 做党的忠诚卫士 当群众的贴心人
进入老年模式
监督曝光
当前位置:  
乐清: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作者: 来源:龙泉县 发布时间:2020-09-02 16:40:28 点击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乐清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乐清市蒲岐镇党委原委员徐国炼对辖区内河道监管不严问题。2019年1月至5月,乐清蒲岐国考断面水质监测点监测结果多个月为劣V类水体。2019年4月、5月,乐清市东干河蒲岐段水质监测点位监测结果为劣V类水体。徐国炼作为时任蒲岐镇分管“五水共治”工作的党委委员,对辖区内河道日常监管、治水工作不到位负有责任。2020年3月,徐国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乐清市仙溪镇人民政府财政办原会计王璐璐失职失责导致重复退款问题。2017年8月,王璐璐在已退还温州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工程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重复退款给上述11家公司共计44万元。同年12月左右,王璐璐发现上述错误。至2018年9月,仙溪镇人民政府通过电话联系、发律师函等方式,将该44万元全部追回。2019年12月,王璐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乐清市翁垟供销合作社党支部书记兼主任赵章荣对违规违纪行为听之任之、虚假整改问题。2012年5月,翁垟供销合作社会计陈某某向该社借款20万元,虽已归还本金,但一直拖欠利息且未出具利息欠条,直至2019年5月被市委巡察发现,才归还利息。赵章荣作为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对陈某某拖欠利息问题听之任之。此外,2016年间,审计发现陈某某拖欠利息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为应付审计整改任务,陈某某编写了虚假审计整改报告,赵章荣明知陈某某未结清利息,仍对整改报告审核同意,并盖章上报。2020年5月,赵章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收藏】 【打印】 【关闭】
使用帮助   |   郑重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办: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12345 邮编:323700
备案序号:浙ICP备13024068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浏览本站

网站标识码:3311810001 浙公网安备33118102000123号

党政机关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