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 > 龙泉市教育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002656230/2020-32263   发布机构:龙泉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0-09-01   文号:龙教〔2020〕71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之“剑瓷之风·美术”比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教育局 作者:龙泉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9-01 10:16:01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各学校: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践行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暨第十届“绿谷之秋·美术”比赛文件通知要求,我市将开展第十三届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剑瓷之风·美术”比赛,相关内容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艺术节的主题是“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结合“浙西南革命精神”,做好红色教育,突出面向全体学生,强化学生艺术活动的普及性与覆盖面,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在校园的传承与发展。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关注细节。

二、活动组织

活动由龙泉市教育局主办,龙泉市第四中学承办。

三、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师生。

四、活动分组

1.小学组;2.初中组;3.高中组<含中职>;4.教师组;5.校外教育机构组。

五、项目分类及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手绘6个项目。按上级要求,艺术作品均需提交 400 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见附件2)。

(一)绘画: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电脑绘画、儿童画、动漫等。国画不超过4尺宣纸(69cm×138cm)对开,FLASH 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其他画种尺寸一律为4开(40cm×60cm)。

(二)书法(篆刻):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三类。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

(三)摄影:含彩色和黑白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一律印成14英寸(30.48cm×35.56cm,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平面设计: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4开图画纸大小。

(五)立体造型: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六)手绘:主题为浙西南革命故事(详见丽水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教育处空间)和丽水山居人文景观,表现形式不限,规格为4开图画。

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填写《作品标签卡》(附件2),由所在学校审核并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以原件形式报送。立体造型、摄影等项目需提交作品及文字说明电子稿的,刻录在DVD光盘上随作品照片一起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不符合上述相关项目格式要求的,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各校对报送的作品要严格审查,避免发生著作权纠纷、政治方向性错误等问题。

六、作品报送要求

(一)标签

请各作者务必将作品标签卡(见附件2)牢固张贴在参赛作品后面。写清作品类别、组别、姓名、性别、年级、学校、指导教师、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每件学生作品可以有1名指导教师。

注:作品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二)报送数额

(1)各校高中组各类作品不超过8幅,初中组各类作品不超过5幅;小学组:实验小学(本部)、东升小学(本部)、绿谷教育集团(本部及绿谷外国语小学)各类作品不超过5幅,其他城区小学(含八都小学、安仁小学)各类作品不超过3幅;各乡镇小学各类作品不超过2幅(城区小学和乡镇小学不再分开评比,统一为小学组);教师组每位参赛选手同类作品限报一幅。(注:校外教育机构组由青少年宫组织报送,各组别各类作品不超过5幅,联系人:许文瑶670585。)

(2)每位参赛选手同类作品限报送一幅。

(三)报送方式

以各学校为单位,各单位作品按组别、类别归类后报送。

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美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在每件参赛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粘上《作品标签卡》(见附件2),所在学校审核后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以照片形式呈现的作品,请适当调整《作品标签卡》大小,确保不影响观感。每件作品的作者不超过1人,每个作品的指导教师只能报1人。

各学校于2020年9月30日前(逾期视作弃权),统一将参赛作品(分好类别、组别)和作品登记表(附件1)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并送到龙泉四中,联系人:范树花(69999)、邹爱萍(655630)、周蓉(613899),其中书法(篆刻)类参赛作品报送给叶一平(650308);附件1登记表统报邮箱179267846@qq.com。各联系人负责参赛作品接收整理,作品规范性审核,登记表信息核对,汇总全市参赛作品信息(按类别汇总,参照附件1),统计评比结果等事宜。请承办校做好人员及评比场地保障等工作。

七、评比及奖项设置

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开展评比,奖项将按照分类别、分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师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校在接到通知后,根据比赛活动要求,制订活动宣传方案,大力宣传活动意义,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将最优秀的作品报送参加市级大赛。各校要重视相关活动影像等的记录,教育局将视开展情况向丽水推荐宣传若干特色学校。

(二)美术类参赛作品原则上一律不退,版权归主办方所有,组委会对作品有适时处置权。请各校对报送作品务必做好诚信教育,实行校级公示,保证所有美术作品的自主原创性。

(三)每件作品的标签卡(附件2)和登记表(附件1)统一采用2020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标签卡和2020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报送登记表样式。

(四)请各学校一定要按照文件表格中的内容填写,每项内容都必须填写。

(五)比赛不接受个人报送作品,由学校统一报送。

(六)比赛作品报送后指导师将不再更改,请各校认真填写。

(七)作品数额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


附件:1.2020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报送登记表

          2.2020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标签卡


龙泉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8日

机构负责人:
机构负责人: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公开电话:
邮  编:
传  真:
邮箱地址:
附件: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