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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内设机构
作者: 来源:龙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01 10:24:21 点击数:

龙泉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干部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数字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主要职责简介如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市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干部室: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宣传教育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负责涉腐涉纪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全市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做好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报告工作;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承担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纪委市监委信息化工作规划制定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服务;承担全市追逃追赃工作和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街道>)党(工)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各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相关审查调查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街道>)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五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重点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等工作。

第六纪检监察室(数字纪检监察室):承担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数字初核、数据分析研判、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及案件查办的数字化治理监督等工作。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市纪委市监委直接审查调查的党纪政务案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移交需要市纪委市监委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报市委、市纪委批准或者备案的党纪案件等;指导全市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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