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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作者: 来源:龙泉县 发布时间:2020-09-01 09:46:04 点击数:

 

平阳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决胜年”行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近日,平阳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青街乡原副乡长郑知钦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04年,青街乡党委会研究决定为11位租房给畲族民俗馆的村民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时任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郑知钦,未认真审核该11名对象是否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直接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造成部分人员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2020年3月,郑知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昆阳镇蒙垟村原主任陈绍林、报账员林如新等人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问题。2011年底,时任蒙垟村主任陈绍林规避“五议两公开”规定和村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规则,擅自授意该村报账员林如新为5名人员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陈绍林、林如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萧江镇原浃底村村主任黄益贤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14年至2016年间,时任浃底村村主任黄益贤在确定该村30个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名单时,未严格按照村集体事先讨论确定标准执行,分配结果显失公平,造成不良影响。此外,黄益贤还擅自违规将2名非本村人员确定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2019年11月,黄益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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