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龙泉市江滨南岸南秦安置房工程可研批复的请示》(龙建设[2020]38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估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城市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住宅的老化,国境药业和七星井区块内部分住宅,已不能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亟需重新安置。该安置房的建设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同时该项目基本建设条件已具备,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龙泉市剑池街道剑池西路和环城西路交叉口西北角两个区块(原老交警大队区块和苞萝圩区块)。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3500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311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511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房合计 413 套,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位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具体两个地块中,1#地块(原老交警大队地块)用地面积 13987 平方米,建设安置房 154套,建筑面积 2446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776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700 平方米;2#地块(苞萝圩地块)用地面积 21021 平方米,建设安置房 259 套,建筑面积 3865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735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1300平方米。
四、节能措施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方案,要求在下阶段落实好节能的相关工程技术措施。
五、招标方式
核准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 30 个月。
七、项目业主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 28251 万元。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投资项目信息管理要求,请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和相关审批信息,并报送当地统计部门。请据此批复抓紧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做好衔接,完成相关审批后,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 年 6 月 4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