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企业、外地驻龙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夏季高温和台风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建设系统夏季高温和台风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夏季高温和台风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坚决落实责任制,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加强汛情监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有力组织抢险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维护好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各单位(科室)、各企业、外地驻龙项目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把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到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毫不放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安全责任落实,严格各项制度,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台防汛的各项工作,确保夏季高温和台风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夏季高温和台风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各单位(科室)、各企业、外地驻龙项目部要针对夏季高温和台风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住重点领域、部位、场所,紧盯防控事故不放松,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管控。一是重点检查城市供水保障设施、排水排涝设施、城市燃气设施、城市桥梁、公园、公交站(点)设施和行道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认真开展城市防台检查工作,做好各项防台工作。二是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办公室、民工宿舍、工棚、仓库、围墙、基坑、临时设施、施工起重机械、施工用电等重点部位,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和极端天气引发的各类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特别是要全面掌握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和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稳固、拉结、防风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台风暴雨期间,要撤出所有临时用房内的人员,停止施工并派专人严密监控,对工地围墙、基坑和起重机械设备等安全状况及现场的排水顺畅情况及时掌握,要坚决防止围墙倒塌、基坑坍塌、起重机械设备倾覆和触电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要认真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临时宿舍通风良好、含盐清凉饮料和仁丹等防中暑药品充足供应、高温作业场所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到位和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确保作业人员身体健康。要合理安排工人的作业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避开高温时段和烈日曝晒下作业。要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要健全和落实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管理、动火审批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重点防火区域的检查、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加强直管公房和城乡危旧房的安全检查,要在危险地段和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预先规划好台风暴雨期间临时避险场所,落实临时避险各项准备措施。四是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规程,在有限空间作业中,特别是在下水管道、窨井和污水池(沟)的清洗、疏通作业前,必须落实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各类急性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夏季高温和台风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科室)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夏季高温、台风期的各项防控措施和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和整改,对违反高温和台风期间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责任单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
各单位(科室)、各企业、外地驻龙项目部要按照各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演练,做到超前谋划、周密部署,充分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力、有序、安全、有效地开展抢险救援。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和报告制度,在台风暴雨期间按要求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并根据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遇到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