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申请龙泉市自来水厂扩建及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展开前期工作。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龙泉市自来水厂已达满负荷运转,抢修频繁,且有多处区块的供水管道漏损严重,给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我市整体供水稳定性,保障居民生产,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龙泉市自来水厂以及城区范围。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自来水厂进行改扩建,并对城区范围供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
四、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 36 个月。
五、项目业主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26000 万元。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
七、其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投资项目信息管理要求,请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和相关审批信息,并报送当地统计部门。请据此批复抓紧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做好衔接,完成相关审批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