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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教〔2020〕31号
各中小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龙泉市2019学年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泉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0日
龙泉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奖励方案:
一、考核办法
(一)高考教学质量奖
龙泉一中以高考第一段上线人数(含三位一体录取人数,不含艺术、体育)及双一流大学、211高校的录取人数为依据设奖;龙泉浙大中学以高考第一段、艺术体育211大学上线人数和本科上线人数(含三位一体录取人数及艺术、体育)为依据设奖;龙泉中等职业学校以高考本科上线人数、高职院校专科上线人数、技能考核中级证通过率、技能竞赛成绩、名校建设和“三名工程”建设五项指标为依据设奖。
(二)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奖
1.初中教学质量奖
采用纵向和横向比较的评价方式,根据各校学生初一初二初三学业成绩与小学毕业考成绩进退及初中毕业考成绩排名比较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从高到低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龙泉顺风实验学校另设办法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龙泉市2019学年初中教学成绩考核细则》。
2.小学教学质量奖
采用分类比较的评价方式,根据区域、规模将全市参加考核的学校分为四组(分组原则:城区6所公办小学为第一组;农村学校按学生人数从高到低平均分为三组,即第二、三、四组,每组8所。今后如果农村学校数量除以3余数为1,则第二组学校数多一所;余数为2,则第二、三组学校数各多一所),再采用横向和纵向比较的评价方式,分别对其四、五、六三个年段学生学业成绩情况及其六年级与前四年六年级的进退情况进行考核,从高到低设立:第一组(城区小学)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第二、三、四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绿谷外国语小学另设办法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龙泉市2019学年小学教学成绩考核细则》。
(三)义务教育素质水平奖
1.竞赛类
对市教育局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艺术、科技竞赛及其它学科竞赛活动获得优异成绩的学校给予奖励。
2.平时教学及抽测类
根据教育局开展的音体美信息抽测情况,学校音体美信息课程开设情况,学校开展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艺术素养测试情况,初中学校毕业生体育考试情况等考核内容,进行积分制考核排名设奖,一、二等奖设奖情况(分初中一组,小学四组)与教学质量奖设奖情况相同,其余原则上为三等奖。
(四)义务教育管理质量奖
1.校长管理团队奖
根据各校教学质量奖获奖情况进行评定,给予副校长及以上干部奖励,初中、小学校长管理团队奖分类设奖情况(初中一组,小学四组)与教学质量奖的设奖情况相同。
2.教研员教研管理质量奖
根据初三毕业考试和六年级毕业考试总分平均分在丽水各县市排位名次进步情况,给予教研培中心奖励。
(五)义务教育生源贡献奖
为保障优质生源,小升初前10%的优秀学生,根据近三年优质生源的流失情况,制订各主要学校的控制指标,对达到相应标准的学校给予生源贡献奖。公办初中根据各校考入重点高中人数设立生源贡献奖。
(六)义务教育督导评估奖
根据龙泉市2019学年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估考核结果,设立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优秀、良好设奖情况(分初中一组,小学四组)与教学质量奖一、二等奖设奖情况相同,其余原则上合格。
(七)学校安全管理奖
根据《龙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工作的通知》(龙教〔2019〕198号)对全市中小学校、机关幼儿园进行考核,被认定为平安校园2A级及以上的先进单位,给予学校相应奖励。
(八)学科优胜奖
根据考核方案,未获得教学质量奖的学校,给予教学业绩进入全市前30%的教师个人学科优胜奖。
(九)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奖
按年人均普通高中5000元、中职校5000元的标准安排。
(十)义务教育寄宿生管理经费
初中按每班每学期3000元的标准安排,按实际班级数计算。小学按每生每学期100元的标准安排,寄宿生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十一)素质教育经费
每年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组织、举办中小学体育、艺术等各类素质教育活动,展示素质教育成果。
(十二)公办初中壮腰经费
为全面推动公办初中教育教学的发展,每年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初中培优补短的奖励,同时,对于长期担任初中班主任的老师,实施特殊奖励津贴。
二、奖励办法
(一)高考教学质量奖
1.具有龙泉一中学籍高考考生第一段上线人数M(含三位一体录取人数,不含艺术、体育)达到170人为基数,给予基数奖励,奖励基数为315万元,每减少1人减少6万元;170<M,每净增1人增加2万元。龙泉一中高考考生被清华、北大每录取一人奖励100万元,被双一流大学A类学校每录取一人增加3万元奖励,被双一流大学B类学校每录取一人增加2万元奖励,被双一流大学外的211大学每录取一人增加1万元奖励。
2.龙泉浙大中学高考第一段、艺术体育类211大学每上线1人奖励5万元,第二段上线人数(含三位一体录取人数、艺术体育人数)达到70人为基数,给予基数奖励,奖励基数为70万元,每增加1人增加1万元,每减少1人减少2万元。
3.龙泉中等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奖,高考单考单招本科每上线1人奖励3万元,专科(含“3+2”)每上线1人奖励0.15万元。技能考核中级证通过率以前3年平均通过率为奖励基数,达到平均数给予基数奖励,奖励基数为10万元,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增加1.5万元,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少1.5万元。师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一项分别奖励学校3万元、2万元、1万元,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一项分别奖励学校0.5万元、0.3万元、0.1万元。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名校建设年度考核良好奖励15万元,优秀奖励18万元,名校外其它每个“三名工程”年度考核良好奖励1.5万元,优秀奖励1.8万元。
(二)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奖
教研员教研管理质量奖、义务教育生源贡献奖、素质水平奖竞赛类、学校安全管理奖除外,初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的奖金各占义务教育总奖金的40%和60%。
1.初中教学质量奖(初中总额的65%)
奖金计算办法:
获奖学校奖金数=获奖学校A值×奖金系数
其中,获奖学校A值=获奖学校班级数×奖项系数;奖项系数:一等奖为2.5,二等奖为1.5,三等奖为1;奖金系数=初中教学质量奖奖金数÷各获奖学校A值的总和。
2.小学教学质量奖(小学总额的55%)
奖金计算办法:
获奖学校奖金数=获奖学校A值×奖金系数
其中,获奖学校A值=获奖学校班级数×奖项系数;奖项系数:一等奖为2.5,二等奖为1.5,三等奖为1;奖金系数=小学教学质量奖奖金数÷各获奖学校A值的总和。
注:因学校规模大小差异导致不同年度一二三等奖奖金额度出现异常情况,由教育局党委进行研究并作相应调整。
(三)义务教育素质水平奖
1.竞赛类
根据《龙泉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水平奖竞赛类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2.平时教学及抽测类(占初中总额5%、小学总额的13%)
奖金计算办法:
获奖学校奖金数=获奖学校A值×奖金系数
其中,获奖学校A值=获奖学校班级数×奖项系数;奖项系数:一等奖为2,二等奖为1.5,三等奖为1;奖金系数=平时教学及抽测类总奖金数÷各获奖学校A值的总和。
(四)义务教育管理质量奖
1.校长管理团队奖(各占初中、小学总额的4%和6%)
奖金数=获奖A值×奖金系数
获奖A值= n×m×F;
奖金系数=奖金总额÷各获奖教育管理团队奖A值的总和。
其中:n为校长奖项系数,一等奖为2.5,二等奖为1.5,三等奖为1;m为学校规模系数,2000人以上规模初中为2, 1500—2000人规模初中为1.9,1000—1500人规模初中为1.8,1000人以下规模初中为1.7,城区小学集团总部校长为2,500人规模以上小学为1.8,200—500人规模以上小学为1.6,200人规模以下小学为1.4,F为学校教育管理团队人数。
注:校长奖金比例应至少不低于除校长外管理团队人均数的2.5倍,分管教学副校长的奖金比例应高于其他人员,具体奖金分配办法由学校制订。
2.教研员教研管理质量奖
以2018学年初三毕业考试和六年级毕业考试总分平均分在丽水各县市排位名次为基础,每前进一位奖励教研培中心80000元,此项奖励最高不得超过义务教育阶段总奖金的4%,结算有余纳入总奖金,具体奖励办法由教研培中心另行制定。
(五)义务教育生源贡献奖
根据各主要学校近三年小升初前10%的优秀学生的流失情况,以平均流失率为各主要学校的基数,控制在全市平均流失率以内的学校给予基数奖1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减少1人奖励3000元,此项奖励最高不得超过义务教育阶段总奖金的2%,结算有余纳入总奖金;公办初中根据2019学年毕业升学考试考入重点高中人数给予奖励,奖金总额为6万元(不含特招生和全市640名后的分配生)。
(六)义务教育督导评估奖(各占初中、小学总额的26%和26%)
奖金计算办法:
获奖学校奖金数=获奖学校A值×奖金系数
其中,获奖学校A值=获奖学校班级数×奖项系数;奖项系数:一等奖为2,二等奖为1.5,三等奖为1;奖金系数=督导评估总奖金数÷各获奖学校A值的总和。
(七)学校安全管理奖
根据《龙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工作的通知》(龙教[2019]198号),根据考核结果,平安校园2A级学校,每个单位奖励3000元,3A级学校,每个单位奖励6000元,4A级学校,
每个单位奖励8000元,5A级学校,每个单位奖励10000元(小规模学校根据规模情况,奖励额度适当减少)。
(八)学科优胜奖
根据考核方案,未获得教学质量奖的学校,给予教学业绩进入全市前30%的教师个人学科优胜奖,奖励同组别教学质量奖三等奖学校文化学科教师人均数的奖金。
注:义务教育所有奖项的奖励在计算班级数时,班级人数M在30人及以下要进行折算,20<M≤30按0.9折算,班级人数10≤M≤20按0.8折算,班级人数M<10按0.7折算。
三、考核程序与要求
1.七月初,各有关单位根据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教学成果和统计数据。其中,学校获奖情况由学校报送教育科;小学、初中基础测评成绩由教研室提供;督导评估数据由督导室提供;评价指标所涉及班级数由教育科提供;初三毕业生学业考试相关数据由教育招考中心提供。
2.八月初,市教育局开展数据统计和质量分析评价工作。教育质量评价结果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教育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拟定集体、个人奖励方案,上报教育局党组审定。
3.八月底,召开年度教育教学质量总结表彰大会,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考核实施与保障
1.全市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与奖励由教研培中心和督导室、人事科、教育科、计财科共同承担和负责。因考核奖励方案试行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市教育局党委可对考核方案中的细则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
2.各中小学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和奖励,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奖励办法要经学校教代会通过。要向教学质量优异的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倾斜并拉大分配差距,真正实现优绩优酬、多劳多酬。
3.对成人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小梅素质教育基地、项目办等在编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
4.各校参加考试的学生数,以教育科提供的学籍网人数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实行一票否决:在考试中有集体作弊行为被查处的;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本奖励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教育局。
附件:1.龙泉市2019学年初中教学成绩考核细则
2.龙泉市2019学年小学教学成绩考核细则
3.2019学年龙泉市义务教育素质水平奖竞赛类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