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20年春防森林火灾火情通报

索引号:776480259/2020-12020   生成时间:2020-04-23 00:00:00 发布机构:龙泉县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

截至4月20日,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3起,火情4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森林火灾增加2起,森林火情增加2起,森林防灭火的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市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经报请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20年以来发生的森林火灾火情予以通报,并提出工作要求,请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森林火灾、火情发生情况

森林火灾发生地:2月24日小梅镇孙坑村、2月29日安仁镇项边村、4月10日城北乡川溪村。

森林火情发生地:1月8日龙渊街道临江村、2月28日剑池街道宏山村、4月10日兰巨乡梅垟村。4月18日八都镇吴公村。

二、原因分析及形势研判

近年来随着生态林业的发展,森林蓄积量的大幅提高和林内植被的改善,客观上给森林防灭火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主观上,森林防灭火的责任尚需进一步压实,重点是村级与农户责任落实尚不同程度存在短板;林区违章野外用火管控尚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今年以来,造林炼山、山地开发以及村民零星违章野外用火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区域性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建设,培训演练以及资金投入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据气象综合分析,今年我市气象年景相对较差,持续出现高火险等级天气的可能性增多。

三、工作要求

   为切实做好2020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力护航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

(一) 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属地党政领导责任。要求乡镇

(街道)与村的森林防灭火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村与常住农户的责任书(承诺书)签订率达100%,实行市领导联系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联系村,村两委负责人包户的方式层层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对今年以来发生森林火灾、火情的属地乡镇(街道),根据上级森防指的工作要求,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森林火灾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森林火灾火情的肇事者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请于4月30日报送市森防指办公室。

  (二)严格执行《关于森林防火严管严控的通告》。2020年4月11日,丽水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印发了《关于森林防火严管严控的通告》,通告重点规定丽水市全市全域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违规用火一律按规定严格处罚、造成火情一律从重行政处罚、因管控不力导致火灾(火情),一律依纪依规问责等内容。请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加强宣传,逐一认真贯彻落实。

(三)严格落实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应急管理、林业等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三定”方案,以及机构改革以来国家、省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协商)纪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的行业监管,野外火源管控、火灾前期处置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各司其职,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