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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22/2020-38431   发布机构: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成文日期:2020-03-02   文号:龙经商〔2020〕16号

关于上报工业企业包车补助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县 作者:龙泉市经贸局 发布时间:2020-03-06 09:33:5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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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相关单位: 

  根据龙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战疫助企、暖冬行动”支持企业发展的补充意见》(龙防控〔2020〕96号)“第一条、给予员工返程补助。扶持解决企业复产达产员工紧缺问题,工业企业确因复工需要,对省外(初步摸排江苏、上海、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福建、吉林、辽宁、黑龙江等省份,其他地区视情况确定)及省内的外地员工,在2月底前,可向当地开发主体申请,组织包车接回相对集中的外地员工,包车费用(凭合法凭证)政府给予100%补助。”,请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相关单位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做好所在地工业企业员工返程包车的统计和审核工作,并于3月1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两份上报市经商局产业投资科(附件2需要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附件:1. 包车人员清单 

            2. 工业企业员工返程包车汇总表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龙泉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日
附件:附件1、2包车人员清单、工业企业员工返程包车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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