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局机关各科室,教研培中心: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纪律保障,确保“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中共丽水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纪律的通知》(丽纪明电1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网络学习建设管理,切实提高线上教育教学管理质量的实施意见》,中共丽水市教育局委员会、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关于严肃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纪律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实施“线上教学”工作有关纪律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谋划部署,确保教学质量。全市中小学校要按照省、丽水市、龙泉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合理指导学生学习和休息,及时制定本校《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在线教育教学实施方案》,根据“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原则,科学制定教学计划、课程表,明确学生学习任务清单、学习时间安排、学习要求以及教师在线教学工作要求等,有效组织实施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加强线上课堂教学管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学生“在家学习”效果和教师“在线教学”“在线答疑”的质量,保障新学期各项教育教学目标如期实现。
二、坚决扛起责任,恪守工作纪律。全市教职员工要自觉扛起维护校园安全和保障教育教学的政治责任,坚决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和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教师引领作用,畅通家校沟通渠道。要按照学校工作的统一安排,做好线上教育教学的准备工作,准时进入线上教学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自脱岗、离岗。自觉遵守“三个严禁”要求,即:严禁线下开展任何形式的辅导和教学;严禁在网上宣传不实言论;严禁以“在线教学”为借口,要求家长购买设备和网上学习资料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结合线上教学特点,健全网络巡查、跟踪排查和监督问责机制,严格制定并落实教师全员网络在岗考勤制度,如有线上脱岗,按旷工处理,以严明的工作纪律推动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育教学工作落到实处。对实施线上教育教学期间,存在缺乏大局观念,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跟进、线上教学管理不到位、纪律松散、擅离职守等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主动收集先进典型、先进人物,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市教育局党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将强化督查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对防控期间的不良现象,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加大处置力度。对教师违规线下辅导行为,一律顶格处理。
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和落实疫情防控、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纪律要求,坚定信心,全力以赴,恪尽本职,一手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一手有力有序推进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的工作目标。
中共龙泉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龙泉市纪委市监委
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2020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丽水市教育局,龙泉市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