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执法范围:龙泉市
监督举报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53号 邮编:323700
监督举报电话:0578-12345
根据龙泉市委市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公示如下: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1:龙司〔2019〕25号关于龙泉市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cebx
附件2:2022年12月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名单.xlsx
附件3-1.龙泉市人民政府通告〔2020〕第14号 附件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cebx
附件3-2 龙泉市人民政府通告〔2021〕第 19号 附件龙泉市新增综合行政事项统一目录(2021 年).pdf.pdf
附件3-3-龙泉市人民政府通告〔2022〕第19号 附件龙泉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40 项).pdf
附件3-4龙泉市人民政府通告〔2022〕第23号 附件龙泉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 年).pdf
附件3-5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清单.xlsx
附件3-6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事项目录清单.xlsx
附件5-2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实施行政诉讼跨域管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6:龙综执发〔2017〕21号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重大案件集体审查制度》的通知.cebx
附件7: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doc
附件8:龙综执发〔2018〕32号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cebx
附件10:龙综执发〔2018〕33号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cebx
附件15: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