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城北乡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00265629X/2020-39096 生成时间:2020-11-27 17:49:41 发布机构: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龙泉市审计局:

2020年4月25日至6月22日,贵局派出审计组对我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期间,乡党委、政府积极配合,真实完整地提供所需材料,市审计局于7月17日出具了审计意见。根据审计意见要求,城北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认真分析审计中查到的问题,精心制定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立即通过修改相关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现将逐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整改要求,认真落实整改责任

(一)加强领导。成立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改措施,抓好各项问题整改。

(二)细化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城北乡审计整改问题及责任清单》,将审计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按照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分条细化,明确责任,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管理。

二、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细致落实整改方案

(一)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部分规划不健全”的整改落实情况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认真按照龙泉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规划开展建设,不断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已创建省级生态乡、国家卫生乡。今后我乡将积极主动对接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要求,争取制定本乡防洪抗灾、水土保持、林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并强化落实。

2.关于“存在耕地荒芜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耕地荒芜现象”,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村民复垦抛荒农田进行农业生产,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在河里、大贵溪、东莱、金黄鹤等村复垦抛荒农田用于粮食、蔬菜种植200多亩。为防止耕地荒芜和鼓励复垦,乡政府还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年度民生实事之一,通过整合资金全年计划投入资金300余万元用于农田灌溉、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新建农田灌溉堰坝1座、修复2座,新建排灌渠1000余米,添置农田引水管2000多米,建设粮食功能区道路3公里。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工作,继续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户逐步复垦抛荒农田,努力减少耕地荒芜现象。

(二)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

1.关于“河道违法采砂行为偶有发生”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存在河道违法采砂”的情况,进一步强化“河长制”,严肃履职责任,在全乡大会上多次强调严禁违法采挖河道砂石,联合水利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因安全隐患确需河道疏浚清淤,严格按照《龙泉市河道砂石资源及河湖库塘疏浚清淤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坚决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2.关于“存在未批先建及违建未拆除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统计上报的26处共计1176.72㎡违建目前已全部拆除,并拆改结合,将拆除点位用地用于道路拓宽及景观点打造。针对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责令整改的5起违法占用土地的案件,继续努力做好整改工作。今后将加强“三改一拆”宣传、监管,杜绝违建情况。

3.关于“存在非法采伐、滥伐及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该情况,我乡将严格采伐票证办理,乡林业站、各村将加强网格员山林巡查力度,杜绝非法采伐、滥伐现象,严格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非法采伐、滥伐相关人员,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强化巡查,特别是在清明等高风险期,做好值守宣传防控工作。

(三)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

1.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建设用地复垦续建任务未完成”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指标为10000亩,实际完成9433.80亩,2019年建设用地复垦续建任务为21亩,实际完成19.53亩,均未完成建设目标。下步我乡将合理、科学的规划高标田建设及建设用地复垦续建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确保任务指标按时保质完成。

2.关于“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任务未完成”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该情况,下步将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农村污水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力求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90%工作目标。

3.关于“部分农村饮用水水质指标不合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为有效改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在水利部门的支持下,今年我乡又投入200多万元在14个行政村38个自然村开展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建设,实现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全覆盖,同时水利局建立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平台,负责保障农村饮用水设施正常运行。今后将加强饮用水设施管护,督促管护人员履职,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四)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

方面

1.关于“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该情况,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已完成在日供水200吨以下的56个饮用水站点设置水源保护警示标志,明确保护范围和注意事项。今后将进一步增强群众水源保护意识,待村级组织换届后,将水源地保护纳入新的村规民约,努力打造水源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2.关于“小水电站生态流量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生态环境”的整改落实情况

经与水利部门核实,城北乡境内的8座小水电站已设置生态流量下泻设施,根据龙泉市小水电站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因受客观条件制约,均采用静态图像进行监测。今后将与水利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在水利部门的指导下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电站业主按规定进行生态流量排放,努力减少电站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该情况,已和污水运维公司对接,将问题反馈给运维公司,要求加强组织污水运维,下步将严格监督污水运维公司做好运维工作,与乡政府一同做好农村生活污水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

4.关于“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该情况,我乡已督促矿产公司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处理弃渣问题,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矿产公司负责治理恢复。下步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5.关于“临时林地占用到期后未恢复林地林业生产条件”的整改落实情况

浙江久通矿业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林地,期满未恢复林地林业生产条件,存在违法占用林地事实,已指派林业工作站对浙江久通矿业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林地未限期恢复调查取证,并上报执法部门进行依法处罚,限期恢复林地林业生产条件。

(五)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

1.关于“存在超范围使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资金为城北乡金埠村与八都镇高大门村山林纠纷由法院判至金埠村,因证据不足由城北乡政府管理,因而以生态林经费打至城北乡政府账户,后为开展消薄工作将经费拨还金埠村,下步,我乡将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关于“水稻生态补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5月市财政拨入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生态补贴项目建设项目10万元,安排内双溪村、黄以村各5万元,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维护、受毁道路修复,前期由于政策处理、行政村规模调整、项目实施资金缺口仍较大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延期。目前内双溪村5万元已完成项目建设并拨付,黄以村5万元已整合2020年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待农田水稻收割后就开始实施。

3.关于“土地整理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该情况,已建议市土地整理中心,统一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在项目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

(六)其他问题

关于“浙江九通矿业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改变矿石开采方式”的整改落实情况

浙江九通矿业有限公司已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予以关停,待重新审批同意后,再准予开采。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巩固审计整改成果。将此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全乡各项工作中开展自查,如若发现立即整改,对已整改的问题,将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监督。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大对土地开发整理、农村生活污水、农村小水电站等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强我乡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与处理。

三是加大生态农产品价值机制探索。进一步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城北红心猕猴桃、无公害大米等农产品为抓手,打造“无公害”,唱响新品牌。


龙泉市城北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1日

机构负责人: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公开电话:
邮  编:
传  真:
邮箱地址: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