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一、龙泉市民政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民政部门作为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4大方面、120多项具体职能。在加强社会管理中发挥着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有着独特的基础性作用。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民利、民权,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
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政府职能部门,属全额拨款预算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2人;现有在岗人员17人(公务员15人,工勤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25人(另外军队离退休人员5人),遗属1人。内设办公室、社会救济福利科、行政许可科。局下属单位婚姻登记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由局统一财务),龙泉市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由局统一财务),龙泉市老年活动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人(由局统一财务),龙泉市城区中心敬老院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由局统一财务);龙泉市社区工作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4人(由局统一财务);有公务用车1辆。龙泉市民政行政执法大队为全额拨款参公单位,编制6人,现有在编人员6人,退休0人,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泉市民政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龙泉市民政行政执法大队决算。
二、龙泉市民政局(汇总)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龙泉市民政局(汇总)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龙泉市民政局(汇总)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10915.33万元、支出总计11017.2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757.82万元,减少30.36%、支出总计减少4655.91万元,减少29.71%。主要原因是:2019年根据部门职能划分,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职能划分给龙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救助职能划分给龙泉市医疗保障局,部门老龄事务划分龙泉市卫生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915.33万元,占总收入80.73%,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89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51.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147万元),占99.85%;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16.53万元,占0.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01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09万元,占6.74%;项目支出10275.15万元,占93.2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1.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506.2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1172.4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08.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51万元,项目支出10275.1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00.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5.72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龙泉市民政局(汇总)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20.7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606.12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扩面和提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泉市民政局(汇总)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00.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2.89万元,减少2.34%。主要原因是:2019年根据部门职能划分,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职能划分给龙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救助职能划分给龙泉市医疗保障局,部门老龄事务划分龙泉市卫生局。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龙泉市民政局(汇总)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47.00万元,支出决算为958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8%,主要原因是有些养老建设项目因为没有验收没有拨付。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政府特殊津贴(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8.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2019年年初预算为861.5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996.85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为减少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68.7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6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原因为2018年有款项结余,2019年使用该结余款项完成该项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92.7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16.81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为增加1.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资金,2019年使用该结余款项完成该项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年初预算为66.1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66.13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为减少0.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动,2019年使用该结余款项完成该项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付(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24.1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602.41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为增加4.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动,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资金,2019年使用该结余款项完成该项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7.23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为增加27.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资金,2019年使用该结余款项完成该项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421.1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161.56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为减少0.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工作延续性较强,有部分资金结转到次年支付。
2019年年初预算为29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880.7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63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该项工作延续性较强,有部分资金结转到次年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50.39万元,2019年决算为23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2%,未达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1月民政行政执法大队办理退休1人,而此人在做2019年度预算时是全年算入的,而实际只支付1个月的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付(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726.30万元,2019年决算为330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排预算时考虑较为周全,实际列支时略少于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93.57万元,2019年决算为58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排预算时考虑较为周全,实际列支时略少于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70万元,2019年决算为17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2019年使用该结余款项完成该项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付(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10万元,2019年决算为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77.90万元,2019年决算为6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上年有结余暂存款先用完,所以本年预算数有结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0.26万元,2019年决算为2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63.91万元,2019年决算为6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余在今年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0万元,2019年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4万元,2019年决算为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9万元,2019年决算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824.40万元,2019年决算为82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63万元,2019年决算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
农村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2019年决算为150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余在今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泉市民政局(汇总)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3.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 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147万元,2019年决算为1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余在今年支出。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955万元,2019年决算为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上年有结余暂存款先用完,所以本年预算数有结余。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前一年度结余。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8.9万元,完成预算的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排预算时考虑较为周全,实际列支时略少于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为1.5万,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万,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万,支出决算书为4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万,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增加预算的10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四个一律”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廉政建设,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6万元,下降4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费为1.5万元,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6.6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部门来龙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累计30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万元,同比上年决算数相等。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工作救灾、民政执法、养老、社会事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9年度龙泉市民政局(汇总)单位共计三个绩效评价项目:
一、流浪乞讨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二、阳光老年事务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三、小额保险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以上项目绩效评价详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龙泉市民政局本级及所属龙泉市民政行政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1.75万元,减少67.37%,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运行事务减少,经费减少较快;同时2018年度各项开支较往常年份多,对比之后显得减少率高。比年初预算数27.20万元减少5.52万元,预算执行率79.70%。预算执行率79.70%的主要原因公务运行事务减少,经费减少较快。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龙泉市民政局本级及所属龙泉市民政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龙泉市民政局本级及所属龙泉市民政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款)其他武装警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武装警察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指用于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用于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发。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其他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4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4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