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龙泉市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龙卫函〔2020〕27 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组织审查、修改,原则同意浙江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并经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估的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龙泉市剑池街道水南村林户(龙泉市交警大队东侧)地块。
二、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 3382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7000 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 4693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疾控中心业务楼和实验楼、妇计中心业务用房、红十字医院等,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并购置相应设施设备。其中疾控中心建筑面积 6939 平方米(其中疾控业务楼建筑面积 3831 平方米,疾控实验楼建筑面积 3108 平方米),妇计中心建筑面积 4076 平方米,红十字医院建筑面积 15956 平方米(含地下
建筑面积 4693 平方米),汇流排间建筑面积 29 平方米;机动车位180 个。
三、总平面及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的总平面及建筑设计。疾控中心位于地块最西侧,沿街为业务楼,北侧为实验楼,妇计中心和红十字医院合并设于中部及东侧,院区入口设于龙窑路上。
四、结构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的结构设计。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人防设计应按照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五、给排水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的给排水设计。给水水源取自市政给水管网;医疗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北面小路排入东面剑川大道市政污水管网;雨水通过北面小路排入东面剑川大道市政雨水管网。
六、电气、弱电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的电气、弱电设计。实验室、急诊抢救、手术室等特殊用房及消防设备、应急照明用电等按一级负荷供电,一般诊断用 CT 机组、病房按二级负荷供电,其他按三级负荷供电;防雷设计等级为二类防雷建筑物。
七、消防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疾控中心、妇计中心、红十字医院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消防设计应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审查意见执行。
八、环保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的环保设计。环保设计应严格按环评批复
意见执行。
九、节能措施设计
原则同意节能措施设计。在实施中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和节能相关规定,确保项目建设和使用达到节能要求。
十、项目业主
龙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一、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 36 个月。
十二、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896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925.4万元(其他分项概算详见附件)。所需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
十三、其它
1.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3.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投资项目信息管理要求,请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和相关审批信息,并报送当地统计部门。
请据此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 年 9 月 8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