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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556/2020-37787   发布机构:市发改局   成文日期:2020-11-10   文号:龙发改产业〔2020〕350 号

关于龙泉市宝溪乡“水文化园”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批复

文章来源:龙泉县 作者:龙泉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11-10 09:05: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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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要求对龙泉市宝溪乡“水文化园”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龙水发〔2020〕36 号)及文本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宝溪乡位于龙泉市旅游资源丰富的西北片区,有国际竹建筑,“不灭窑火”等为主题的旅游资源。本项目的建设是国家实施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战略的需要,同时是构建丽水第一个直饮水小区,打造“天下龙泉”商标的需要,也是配套建设龙泉市宝溪乡“水文化园”的需要,更是提升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当地人居工作环境的需要。故建设龙泉市宝溪乡“水文化园”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弱电工程、交安工程、场地平整、边坡挡墙、景观绿化、景观蓄水坝、河堤修复等基础设施。

三、建设选址

拟建地点: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龙泉市宝溪乡溪头村。

四、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

五、项目建设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工程总估算 3204.9 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安排。根据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要求(浙政办发〔2009〕172 号),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 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

实施进展信息,并报送当地统计部门。请据此抓紧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等部门做好衔接,完成相关审批后,编制初步设计报批。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 年 10 月 1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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