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剑池街道新建道路路名使用的批复

索引号:00265628/2020-37848 生成时间:2020-10-26 17:04:19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关于剑池街道新建道路路名使用的批复

龙泉市剑池街道:

  你单位《关于龙安路》的道路命名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丽水市地名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1522号)和《龙泉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新建道路路名申请。

  新路名

  起止

  龙安路

  广源街山洞口上首50米向北至残联门口

  特此批复。

  

 

龙泉市民政局

  20201019

机构负责人: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公开电话:
邮  编:
传  真:
邮箱地址: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