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龙泉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龙泉市委
信 访 局 龙泉市司法局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将信访人的涉法行政争议依法引入法定救济途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信访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如涉及行政争议,应对该行政争议进行如下审查:
(一)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二)信访人与所涉及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所涉及的行政行为未超过法定的申请行政复议期限。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行政争议,信访局应及时将该案件的基本情况通报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第三条 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应及时对该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如初步确定该行政争议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应及时将行政复议受理机关等情况通报给信访局。
第四条 信访局接到通报后,应当告知信访人有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权利,并积极引导其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
第五条 经信访局引导,信访人向本市各级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局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办理:
(一)符合行政复议局受理行政复议的条件,决定予以受理;
(二)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但不属本行政复议局受理的,告知信访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三)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应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情况通报信访局。属于信访事项的,自动转入信访程序,信访局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受理和办理。
第六条 行政复议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应报请本级政府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并告知信访人向有相应职责的行政机关申请履行法定职责;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报请本级政府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并将驳回申请的情况通报信访局。信访事项主动转入信访程序,信访局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受理和办理。 第七条 按本办法(试行)规定,经引导后转入行政复议程序的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局应当在办结之日起五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信访局。
第八条 对于经引导后转入行政复议程序的行政争议,信访局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协同行政复议局做好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工作。
第九条 司法局(行政复议局)与信访局应当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和问题研究,共同做好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工作。
司法局(行政复议局)与信访局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每半年度将本单位受理的案件办理情况通过专报的形式互相通报。
第十条 本办法(试行)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试行)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格式文书参考文本
二○二○年六月二日
附件
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格式文书参考文本
关于 案件情况告知函
龙信函字[202 ] 号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我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的***(信访人姓名或名称)认为***(行政机关名称)******行为违法(或显失公正)的信访案件(案件基本情况见附件),经审查,我们认为该信访事项符合《 》第 条第 款的规定。根据该条的规定,我们现将案件基本情况通报给你单位,请及时将该案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等情况回复给我们。
附:案情简介
年 月 日
案 情 简 介
信访人: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信访事项:
职能机关:
案 情
关于 案件情况审查意见回复
龙司复回字[202 ] 号
市信访局:
我们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机关发送的关于 案件情况告知函(龙信函字[202 ] 号),经审查,我们认为***(信访人名称)关于********的信访事项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受理机关是****。根据《龙泉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请你们积极引导其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不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该信访事项可通过****法定救济途径解决)。
年 月 日
关于 案件决定不予受理告知书
龙复不受告字[2020] 号
市信访局:
关于********案件,经你局引导,***(信访人名称)于**年**月**日向市行政复议局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市行政复议局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后,经审查,我们认为由于*********原因,***(信访人名称)关于********的信访事项不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市政府已于**年**月**日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书。请你局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办理。
年 月 日
关于 案件决定驳回告知书
龙复驳告字[202 ] 号
市信访局:
关于********案件,经你局引导,***(信访人名称)于**年**月**日向市行政复议局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市行政复议局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后,经审查,我们认为由于*********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市政府已于**年**月**日作出了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请你局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办理。
年 月 日
关于 案件办理结果告知书
龙复结告字[202 ] 号
市信访局:
关于********案件,经你局引导,***(信访人名称)于**年**月**日向市行政复议局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市行政复议局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后,经审查,我们于**年**月**日作出了龙复决字 [202 ]**号行政决定书,决定*********。根据《龙泉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现将办理情况告知你们(具体情况见行政复议决定书)。
附:行政复议决定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