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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索引号: 生成时间:2020-10-10 11:32:19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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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9,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3.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为42.91亿元,专项债务为21.05亿元。2020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为15.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为5.43亿元,专项债务为9.57亿元。因此,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8.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为48.34亿元,专项债务为30.62亿元。

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按省财政厅核定数作为我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部分2020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015号

 

 

                                   龙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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