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坚持以公开透明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公开意识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明确公开时限、目标任务,强化激励和问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起草程序、规范公文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做好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公文制发后,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开。
三、抓实操作流程、抓好信息公开
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一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做好定期报送工作;制定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抓好网上监测的整改、测评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在政府信息上努力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从文件公开为主逐步扩展到工程项目、规划编制、方案设计、建设企业等各个领域的政府信息。另外,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是明确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并对已公开的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不断规范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
四、积极创新渠道、主动公开信息
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发布、更新建设工作动态和行业信息。通过省建设厅、丽水市建设局和市政府网以及《今日龙泉》报、掌上龙泉等渠道、平台,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拓展住建领域工作的宣传面。
五、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位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我局已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微信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共53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3件。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强化推动理论学习创新。积极通过微信平台、网络学院等方式参与宣传学习;紧扣“两山”发展理念,围绕打造“最美核心区”,奋力做好最美大花园建设、美丽龙泉建设、城市复兴等宣传报道,及时上报舆论信息,及时答复网民问询,累计回复167条。积极向各类网站、报社等平台报送信息,其中报送丽水市局200余条,浙江省建设网报送30余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报送政府信息170余条;在《今日龙泉》发表近40篇,龙泉广电等微信公众号发表20余篇,同时在各类报刊杂志、主流媒体上也作了大量的宣传,包括浙江新闻、浙江在线、丽水日报、指尖丽水等。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9年,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要求规范编制公开目录,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业务工作、公开年报等,其中又分设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政务动态等二级类别。同时还根据要求公开了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和2019年部门预算。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以网站为主,在浙江省建设网、丽水市建设局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今日龙泉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件、无行政复议件、无行政诉讼件。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数据来源、渠道相对单一以及人员力量受限,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政务信息公开录入会有滞后现象的发生。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在落实“谁制作,谁公开”和“谁保存,谁公开”原则上意识也有待强化。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处理依申请公开件的能力也有待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继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更好地服务于龙泉的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二是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职权目录,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资料的归集、整理、归档工作,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想方设法以各种形式和媒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宣传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取得的成效,在建设系统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