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放假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教师放假时间为1月17日。
2.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报到时间为教师报到时间为2020年2月8日(正月十五),学生报到时间为2月9日(正月十六),2月10日正式上课。
3.幼儿园和高中段学校参照执行。若遇极端天气,各学校可自行调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各项工作。各校要对照年初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要严密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中小学期末考试,认真做好质量监测工作。做好评议考核、校产管理以及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谐。教职工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有特殊情况的应办理请假手续。
2.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各校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用力纠“四风”、树新风。广大领导干部要从严要求,从自身做起,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烟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倡导师生及广大家长过一个祥和、文明的元旦春节,确保2020年风清气正。
3.大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管理。牢抓校园安全“五化”管理这一总抓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落实维稳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师生和校产安全。要加强假期校产安全管理,及时做好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学期结束前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校产的清点登记,对贵重财产、有毒药品等实行集中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各校学期结束之前要通过校会班会、专项检查、家访等形式,全面开展交通出行、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控、防火防触电、防一氧化碳中毒、防食物中毒、防盗防拐骗、家庭生活、户外活动、特殊天气等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以及教职工的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切实保障假期学生安全。假期内各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活动。
4.鼓励开展社会实践体验活动。各校要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五心德育”品牌创建为载体,融合创新、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以就近、方便、适宜、安全的原则,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加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社会调查、社区服务、扫除文盲等研学实践活动,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塑造学生健康人格和阳光心态。
5.持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一是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学习。组织广大教职工和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讲话,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等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和教育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文件精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正面引导教师依法从教,不断提升师德修养。三是加强寒假教师业务培训、学习和考核。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集体大备课活动,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全力推进教育提质行动。
6.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各学校要丰富“送温暖”活动的形式,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员工,尤其要深入农村薄弱学校和困难师生员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认真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进一步落实助学政策,确保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不因贫辍学。要密切关注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开展有益身心的休养活动,营造活泼健康的工作氛围。
7.严格落实教育收费管理规定。要严格按照收费有关规定,在学期结束前,完成有关代收服务项目的结算、退款工作,严禁在学期结束之时违规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学校、教师不得违规组织学生补课的若干规定,学校不得违规组织学生补课,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有偿家教。
8.积极改善教育教学设施条件。各校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制订修理、改造计划,不断美化校园环境,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和教育信息化水平,为新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文明校园建设和精准教学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9.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落实假期值班制度,规范值班工作,实行领导轮流值班,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值班人员要确保值班电话畅通,有情况妥善处理、及时报告。各校的值班安排于放寒假前报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三、其他工作
各校要认真撰写并上报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报送时间:2020年1月5日前通过钉钉报送至教育局办公室郑旭民处。联系电话:7752102。
龙泉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