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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046/2020-02429   生成时间:2020-01-19 16:57:28 发布机构:龙泉市财政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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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9年度龙泉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4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龙泉网站”(http://www.longquan.gov.cn/)上下载,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520办公室,邮编:323700,电话:0578-7214351)。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要求,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拓展渠道,积极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财政宣传的渠道,完善浙江龙泉网站、当地主流媒体等信息公开主平台。本年度我局在网站上主动公开共计215条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2770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所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信息公开的内容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新的进展,但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扩充,公开的内容、时效性等方面工作需要在今后逐步提高。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稳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我局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强化督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2.深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对标制度推进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对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浙江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切实组织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结合完整性、细化程度等相关要求,提供公开样式供单位参考,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开展自查,提高公开质量。以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和公开度排行榜为导向,对2019年公开的预决算内容追条逐项检查,进一步梳理完善,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细化、准确,同时积极做好2020年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查漏补缺,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功能分类和经济科目分类,增强公开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3.新增扶贫专项资金栏目。2019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要求,及时将扶贫领域的政策文件、制度建设、资金分配结果、资金使用情况在龙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示,主动公开扶贫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全年没有收到社会需答复的意见或建议,今后,我局将更加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对扶贫领域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对能够确定救济渠道的,应予以明示,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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