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传播,提高气象灾害预警时效,提升公众灾害防御能力,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办发〔2018〕12
号)文件精神,现将龙泉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权威发布与传播渠道公布如下:1、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
2、中国天气网(http://www.weather.com.cn/)
3、浙江天气网(http://zj.weather.com.cn/)
4、“剑瓷天气”微信公众号
5、“龙泉预警发布”抖音号
6、气象声讯电话(96121)
7、龙泉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8、龙泉市气象局气象电子显示屏
9、华数数字电视
10、农村应急广播
11、“天气罗盘”微信小程序
12、“智慧气象”APP
龙泉市气象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