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龙泉市气象局公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权威渠道公告

索引号:472401398/2019-24447 生成时间:2019-08-29 11:26:25 发布机构:龙泉市气象局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为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传播,提高气象灾害预警时效,提升公众灾害防御能力,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办发〔2018〕12

号)文件精神,现将龙泉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权威发布与传播渠道公布如下:

1、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

2、中国天气网(http://www.weather.com.cn/

3、浙江天气网(http://zj.weather.com.cn/

4、“剑瓷天气”微信公众号

5、“龙泉预警发布”抖音号

6、气象声讯电话(96121

7、龙泉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8、龙泉市气象局气象电子显示屏

9、华数数字电视

10、农村应急广播

11、“天气罗盘”微信小程序

12、“智慧气象”APP

 

 

龙泉市气象局

2019年8月29日

 

机构负责人: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公开电话:
邮  编:
传  真:
邮箱地址: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