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龙泉市2018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
(提请2019年7月30日龙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龙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龙泉市2018年度财政决算,同意熊勇军副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龙泉市2018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