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屏南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一、龙泉市屏南镇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保值增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它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龙泉市屏南镇人民政府编制人数38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4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人数共有36人,其中公务员22人,参公1人,事业13人;退休23人,其他人员16人。镇政府内设机构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绿色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事业编制为社会事务、文化旅游、农业农村、村镇建设、财政所等。财务统一由镇政府核算。
二、龙泉市屏南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泉市屏南镇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龙泉市屏南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龙泉市屏南镇2019年收支总预算849.65万元。
(二)关于龙泉市屏南镇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泉市屏南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849.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9.65万元。
(三)关于龙泉市屏南镇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泉市屏南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849.6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3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15万元,农业支出119.3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人员经费支出735.6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4.00万元。
(四)关于龙泉市屏南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泉市屏南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9.6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22.3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的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46.34万元,占64.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1万元,占11.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15万元,占8.26%;农林水支出119.37万元,占14.0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78万元,占,2.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数为546.34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本级(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37.0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会议费、团组织、计生、征兵、购置、食堂、驻龙泉办事处及管理区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数为54.82万元,主要用于镇本级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55.83万元,主要用于镇本级及下属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22.33万元,主要用于镇本级及下属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缴纳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数为16.44万元,主要用于镇本级及下属社会保障管理部门人员经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119.37万元,主要用于镇下属农业部门的人员经费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财政拨款数为17.78万元,要用于镇下属文化部门的人员经费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财政拨款数为0.00万元,要用于镇下属工业部门的人员经费支出。
。
(五)关于龙泉市屏南镇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泉市屏南镇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5.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4.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关于龙泉市屏南镇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七)关于龙泉市屏南镇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0万元,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情况,再予以调整。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及兄弟乡镇工作人员来屏南调研考察等支出,比上年度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来客有所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和上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法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单位平台租车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 税等附加费用),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政府公车购置计划批复情况, 再予以调整。
(八)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屏南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14.0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龙泉市屏南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泉市屏南镇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龙泉市屏南镇政府没有涉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务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反映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务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税收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农业综合开部门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