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积极推进我市创建浙江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创建浙江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任务部署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决定开展“水效标识”产品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通知发布日期至2019年6月底。
二、检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坐便器产品。
三、检查内容
1.坐便器水效标识的样式规格和内容是否规范;
2.坐便器水效标识的粘贴是否符合规定;
3.是否伪造、冒用水效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以各市场监管所行政管辖区为单位,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完善辖区内坐便器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数据档案,排查同步开展监督检查。
(二)计评科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强与各辖区所、稽查队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对检查发现经营者违法销售坐便器产品行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查处。
(三)加强宣传,督促经营户认真落实坐便器产品的采购验证管理,确保销售的坐便器产品符合“水效标识”的有关规定。
(四)各辖区所要加强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及时分析研究检查当中存在的问题,相关检查情况(附件4)于2019年6月20日前报送至计量与合格评定监管科。
联系人:卓俊,电话:7113518,621895。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