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梅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情况汇报
龙泉市水利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龙泉市梅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情况汇报
一、 工程概况
2017年2月,龙泉市发改局以《关于龙泉市梅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产业〔2017〕29号)文件批复估算投资27521万元,工程新建护岸4.082km,防汛通道8.5km,堤岸绿化33.3km;新建堰坝7座;新建亲水通道38.2km;滩地滩林修复0.36平方千米;活水进村提升工程3处,滨水利用空间工程6处;水利信息化一项。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我们把项目分为3个实施阶段,初步设计分别为龙泉市梅溪河流金村-骆庄段综合治理工程、龙泉市梅溪河流骆庄-溪口段综合治理工程、龙泉市梅溪河流溪口-河村段综合治理工程三个项目进行设计和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地方政府配套投资,截至目前已到位资金3985.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2万元,省级资金13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93.94万元。
本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为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资质等级甲级;委托龙泉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委托浙江水利水电审价中心为审价跟踪服务单位。
(一)初设批复和项目实施情况
1、龙泉市梅溪河流金村-骆庄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小梅镇辖区内。工程于2017年5月,经龙泉市发改局以《关于龙泉市梅溪河流金村-骆庄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龙发改投资〔2017〕115号)》批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小梅大桥段护岸0.5千米,防汛通道11.73km,新建堰坝3座,滩地修复2处,面积约7.53万平方米,滨水利用空间3处,水利信息化1项;批复概算投资5928万元。本项目为3个标段,均已完成投标并实施,已累计完成工程量1757.2万元,占合同价的62.4%。项目实施单位及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内容 | 合同价 (万元) |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完成 工程量 (万元) |
龙泉市梅溪河流金村-骆庄段综合治理工程 | I标段 | 新建护岸1.825km、草皮护坡0.359km、堰坝4座、防汛通道3.345km、交通桥一座、滩地治理278.54m2。 | 2489.63 | 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浙江方圆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浙江景昌建设有限公司 | 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490 |
(金村段)改造项目栈道工程 | 新建防汛通道(栈道)0.34km。 | 182.31 | 浙江丽水泰豪市政园林建设工程公司 | 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82 | |||
古道修复 | 新建防汛通道0.300km、石拱桥1座、石板桥1座。 | 142.63 | 龙泉市永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85.2 |
2、龙泉市梅溪河流骆庄-溪口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查田镇辖区内。工程于2017年9月,经龙泉市发改局以《关于龙泉市梅溪河流骆庄-溪口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龙发改投资〔2017〕268号)》批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有:堤岸堤脚加固总长15km,新建堰坝4座,管理通道工程总长15km,滩地滩林修复54380㎡,水系连通提升工程1处,便民生活利用工程3处,水利信息化1项;批复概算投资9486万元。本项目为1个标段已完成投标并完成工程量340万元,占合同价的13.48%。项目实施单位及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标段 名称 | 建设内容 | 合同价 (万元) |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完成 工程量 (万元) |
龙泉市梅溪河流骆庄-溪口段综合治理工程 | I标段 | 新建护岸2.448km、活水进村渠道0.229km、桥2座、堰坝1座。 | 2521.35 | 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 浙江乾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340 |
3、龙泉市梅溪河流溪口-河村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查田镇、兰巨乡辖区内,工程于2018年12月,经龙泉市发改局以《关于龙泉市梅溪河流溪口-河村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龙发改投资〔2018〕414号》批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护岸5.711km,管理通道1.913km,新建堰坝2座,滩地滩林修复0.07平方公里,水系连通提升工程2处,便民生活利用工程一处,水利信息化工程一项;批复概算投资9535.5万元。本项目目前正在招标工作准备中。
二、建设管理
1、项目法人制
经报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复,梅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由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为了加强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法人配备项目管理人员6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3人,并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项目同时委托浙江水利水电审价中心为审价跟踪服务单位、龙泉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
2、招标投标制
工程施工招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以及《龙泉市小额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实行)》(龙公管办〔2018〕1号)的规定执行,经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有资质、信誉好、有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承担工程建设任务。
梅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合同价(万元) | 招标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招标时间 | 开工日期 | 合同工期(日历天) |
龙泉市梅溪河流金村-骆庄段综合治理工程 | I标段 | 公开招标 | 2489.6348 |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景昌建设有限公司 | 2017.12.15 | 2018.1.6 | 330 |
(金村段)改造项目栈道工程 | 直接委托 | 182.3058 |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丽水泰豪市政园林建设工程公司 | 2018.9.28 | 2018.10.22 | 120 | |
古道修复 | 公开招标 | 142.6315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龙泉市永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18.11.06 | 2018.11.20 | 120 | |
龙泉市梅溪河流骆庄-溪口段综合治理工程 | I标段 | 公开招标 | 2521.3546 |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乾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2018.12.27 | 2019.4.22 | 365 |
3、建设监理制
经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监理中标单位,资质等级甲级。监理单位在本工程配备总监2名、总监代表1名、监理人员6名,并成立了监理部,监理人员全部到位。为了能较好的执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控制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完成了《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严格按合同要求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过程控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4、合同管理制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按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主要手段之一。本工程共签订各类合同25份,合同总额约6324.8519万元,其中政策处理(征地拆迁)合同1份、招标代理合同1份,合同金额9.28万元;咨询合同6份,合同金额约84.3万元;地质勘探合同1份,合同金额126.91万元;测量合同一份,合同金额90.33万元;设计合同2份、合同金额470.8万元;监理合同2份,合同金额194.684万元;施工合同4份,合同金额5335.8919万元,检测合同4份,合同金额约12.656万元。
截至目前,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合同变更、争议等情况。
5、项目进度情况
龙泉市梅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于2017年11月份全面开展项目政策处理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2019年度到8月底已累计完成建安工程量2097.2余万元。其中龙泉市梅溪河流金村-骆庄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完成工程量1490万元,占合同工程量的60%左右;龙泉市梅溪河流金村-骆庄段综合治理工程(金村段)改道项目栈道工程完成工程量182万元,占合同工程量的100%;龙泉市梅溪河流金村-骆庄段综合治理工程古道修复完成工程量85.2万元,占合同工程量的60%左右;龙泉市梅溪河流骆庄-溪口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完成工程量340万元,占合同工程量的13.5%左右。
6、工程质量情况
项目法人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工作,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目标,并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公示牌,方便群众监督。按照浙江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层层落实质量管理机制,确保工程质量:一是落实质量监督责任,强化质量意识。对每一个工程,在管理上落实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在工程质量上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在责任主体上,明确责任主体,并积极引导施工单位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二是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在监督施工单位进场原材料质量的同时,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所有原材料均做到详细记录,各种材料检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对原材料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杜绝不合格材料流入或堆放在施工现场,为工程建设出“精品”从源头上把好关;三是全方位实行质量监督。项目法人委托龙泉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质量监督站制定了质量监督计划书下发给个工程参建单位,有计划有目标的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的质量监督管理。从工程的基础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质量趋势分析,及时掌握和控制工程的质量状况,并及时反馈到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在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过程中,实行“一手抓工程质量,一手抓工程技术资料”的工作方针,加强工作前期环节、中间过程、产品结果的质量监督;四是抓好质量趋势分析。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加强对隐蔽工程和中间结构的验收、验评工作;注重工程检测中的实测实量工作;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抓好工程技术资料,对建设工程的原材料、砼试块、等测试材料在试拉、试压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数据和设备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反馈。截至目前已进行评定的部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无一例质量安全事故。
(1)设计质量控制及现场服务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对龙泉市梅溪河流段综合治理工程实行项目管理,成立了以刘雪强为项目经理的设计项目组,对项目组成员进行了分工;为保证设计质量,对设计成果从开始一直到产品输出,进行设计全流程控制和设计信息传递,并对出院产品进行分级审核。项目组成立了现场设计代表组,随工程进展需要及时派出设计代表,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设计的有关问题,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工程开工以来,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多次派出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及各专业设计人员到达现场,指导现场设计工作,进行现场设代服务。
(2)质量管理体制
该工程实行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各参建单位建立了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了质量管理人员,通过各种检查检测手段对施工的过程和质量进行控制。项目法人任命了技术负责人,设立了工程部,配备了质量管理人员,制订了《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工作职责,制订了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单位通过检查、验收签证,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旁站监理等方式进行工程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设有专职质检员,施工中实行了“三检制”。施工单位委托丽水市汇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砼配合比设计实验、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检测;监理单位进行了平行检测,项目法人委托了第三方检测单位。
项目法人向龙泉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申请对该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监督。2018年2月5日质量监督站以《关于成立龙泉市梅溪河流金村-骆庄段综合治理工程I标段质量监督组的通知》(龙水监〔2018〕4号),成立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组,监督组由3人组成。监督组编制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适时安排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组对项目法人申报的工程项目划分表进行了确认。监督组进行了6次巡回检查,各参建单位对质量监督活动纪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作出了书面回复。2019年4月25日质量监督站以《关于成立龙泉市梅溪河流骆庄-溪口段综合治理工程I标段质量与安全监督组的通知》(龙水监〔2019〕17号),成立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组,监督组由5人组成。监督组编制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适时安排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组对项目法人申报的工程项目划分表进行了确认。监督组进行了1次巡回检查,各参建单位对质量监督活动纪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7、工程施工安全
“安全生产”是施工项目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生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必然要求,是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我公司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大安全督查,狠抓防范措施落实,加大对安全生产基础投入,为我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安全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一是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各参建单位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切实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之前和整改过程中,要制订应急预案,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二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督导力度,加快落实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三是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定期分析制度,督促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构建安全防范体系,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截至目前本工程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资金财务管理和概算控制
(一) 项目法人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项目法人内设财务部,配备了会计人员1人作为报账员,具有会计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二)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龙泉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负责该工程建设资金的核算管理,该工程会计核算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设资金经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复核后,由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支付。
(三)完成投资情况
1、累计完成投资情况
截至目前,工程累计完成概算投资4410万元,其中龙泉市梅溪河流金村-骆庄段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3510万元,占批复总投资5928万元的59.21%;龙泉市梅溪河流骆庄-溪口段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650万元,占批复总投资9486万元的6.85%;龙泉市梅溪河流溪口-河村段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250万元,占批复总投资9535.5万元的2.62%。
2、累计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目前,本项目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支出1758.1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用支付1044.91万元,其它费用支付713.28万元(其中部分前期费用569.09万元从其它账套支付)。
3、累计资金到位情况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农财〔2017〕112号)》下达龙泉中小河流治理中央补助资金1470万元;龙泉市财政局、龙泉市水利局以(龙水利〔2017〕280号)下达给龙泉市梅溪综合治理工程882万元;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农财〔2018〕86号)》下达龙泉市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840万元。龙泉市财政局、龙泉市水利局以(龙水利〔2019〕4号)下达给龙泉市梅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1210万元;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农财〔2018〕76号)下达我市2019年省级第一批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及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9948万元,龙泉市财政局、龙泉市水利局以(龙水利〔2019〕27号)下达给梅溪河流综合治理1300万元。
截至目前,本项目已累计下达资金3985.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2万元,省级资金13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93.94万元。
(四)概算控制与执行情况
龙泉市梅溪河流综合治理金村-骆庄段项目核定概算总投资5928万元,工程费用5241万元,累计支付1226.46万元;骆庄-溪口段项目核定概算总投资9486万元,工程费用8376.4万元,累计支付385.55万元。龙泉市梅溪河流综合治理溪口-河村段项目核定概算总投资9535.5万元,工程费用8807.8万元,累计支付146.12万元,截至目前均未超出项目概算。
四、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建管体制改革:为确保工程永续利用,充分发挥其效益,我市积极探索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改革,并出台了《龙泉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单位、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共同管理的管护模式。工程完工后项目业主将与龙泉市河道管理所签订管护移交合同,龙泉市河道管理所负责对项目的维护、运行管理。
(二)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总结经验:我市非常重视龙泉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宣传报道,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项目建设情况在当地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广泛利用媒体,着力宣传重点县建设的政策、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及成效,扩大了我市梅溪河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的知名度,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水利建设的激情。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标段工程建设进度滞后。由于今年洪水天气影响及部分地段由于政策处理原因导致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影响合同工期不能如期完成。
二是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能同步到位。截至目前,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到位593.94万元。由于龙泉地处浙西南山区,为我省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困难,工程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将根据工程实施进度逐步到位。
三是建后管护的制度及运管资金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重建轻管的现象还未完全改变,虽然签订了管护合同,但管护效果不好,建议工程建成移交后,政府部门要出台建后管理经费的落实政策,确保工程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下一步推进措施及工作建议
一是明确责任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明确各个项目的时限要求、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负责人。二是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加强建设管理,抓好项目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年内计划开工的项目,排出时间进度抓督促,条件成熟的力争近期开工建设。三是要强化推进抓督查。进一步完善重点工程督查机制,针对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督建议和工作举措,狠抓项目用地保障、资金筹措工作,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与省厅的汇报衔接,在争取省上资金支持的同时,充分发挥有关融资平台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建议省厅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结合丽水市的实际情况,加大省以上补助资金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