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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就丽水市审计局对龙泉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

索引号:00265645X/2019-09938 生成时间:2019-10-24 16:17:19 发布机构: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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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审计局:

  你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3月10日对我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人员对该工程的资金使用、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真实、客观的评价,并对我们今后的规范管理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此,我们表示衷心地感谢!我市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工作,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现将报告中涉及我市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报告中提及“部分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龙泉市城东安置小区配套工程2号桥梁工程标段计划2017年6月竣工,但截至2018年底尚未完工;江滨北路工程标段2017年6月完成施工招标,截至2018年底未开工。

  审计结束后,我市立刻就此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中山东路(东茶路至江滨北路段)与江滨北路2号桥梁工程标段,于2019年4月10日完工。江滨北路(贤良路至中山东路段)建设工程于6月13日开工,目前已清表,完成了30%的路基岩渣回填。(相关整改材料附后)。此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同时,我市今年开展了产业培育大比拼、项目建设大比武活动,为督促活动有效推进,活动将目标任务详细分解到月,市委常委会每季度进行点评,市政府专题会每月点评,听取汇报,点评分析进展情况。活动促使各单位自我加压,迎难而上,比学赶超狠抓项目建设。这次活动也正是审计报告中提及“龙泉市人民政府应制定项目推进奖惩机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体现。

  2、报告中提及“部分项目以政府纪要方式直接发包”。龙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龙政办〔2012〕72号)同意东茶路电力管道市政工程由龙泉市普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涉及工程款354.01万元。

  审计报告提出这个问题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刻对相关项目的招投标程序进行了自纠自查。接下去我市将严格按照2016年印发的《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标,如需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招标的,应由原审批、核准部门出具审批、核准意见。从源头上杜绝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招标方式的现象,进一步强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四道闸门”的管理模式,规范招投标行为,预防和遏制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报告中提及“利用划分标段规避项目监理招标”。2013年12月,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龙泉市东茶路市政工程划分为两期,直接委托浙江双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暂估合同价分别为29.40万元、27.80万元。两期监理总价为57.20万元。

  龙泉市东茶路(环城东路至华楼街段)市政工程西起环城东路、东至华楼街,中间与变河路、后沙路相交,2013年底完成施工图设计,进入实施阶段。当时后沙路至华楼街段已完成土地征用工作,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环城东路至后沙路段土地征用工作正在进行,征地工作何时结束尚不确定,尚不具备施工条件。我市鉴于以上实际情况,为了尽快开工建设,同意对东茶路(环城东路至华楼街段)市政工程进行分期实施,以后沙路为界,一期工程为华楼街至后沙路段,二期工程为环城东路至后沙路段,每期工程监理采用协议供货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我市将在以后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时,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4.报告中提及“部分公租房长期未办理产权登记证”。如:龙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2013年3月已竣工验收,龙泉市南大洋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2014年7月已竣工验收,龙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2015年9月已竣工验收。但截至2018年底,龙泉市未对上述3处已竣工验收的公租房办理产权登记证。

  审计结束后,我市马上召集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由于三个保障房小区共计879套公租房,房源量多,房屋及土地的测绘等前期工作量非常大。截止目前,已完成所有879套房源的房屋、土地测绘工作并取得测绘报告,近期将完成以上公租房产权登记相关手续。

  5.报告中提及“部分公租房空置未分配”。截至2018年底,龙泉市共有60套公租房空置,其中14套公租房从2016年闲置至今。

  空置的60套公租房,均为2016年至2018年间,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取消而陆续退出产生的,其中从2016年空置的14套公租房为2016年实物配租抽签选房后陆续退出产生。由于当年房源只有14套,而在保家庭多达327户,根据龙泉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8〕35号)的第三十三条及四十条规定,住户保障实施部门应当在实施实物配租前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核查保障家庭是否符合保障条件,因此14套房源暂时空置。

  根据审计组建议,我市目前已完成近300户保障家庭的经济条件、车辆、房产及土地使用情况、房屋征迁情况、房改情况等资格审核工作,并制定配租方案,将于7月份完成这60套公租房的配租工作

  6.报告中提及“部分工程价款结算不及时”。2017年6月,龙泉市城东安置小区一期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但截至2019年1月底,该工程尚未完成工程价款结算。

  龙泉市城东安置小区建设工程于2017年6月19日竣工验收。目前,房屋已交付于征收办,大部分住户已经入住。该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各单位工程均第一时间进行结算工作,其中消防、弱电已经完成审计结算,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审计结算,其余工程由于施工单位不及时配合编制结算报告,导致结算审计还未结束。我们已经根据审计组的意见,尽全力进行整改,目前所有竣工结算资料已收集补充完毕,项目将于近期完成结算审计工作。

  7、报告中提及“房屋面积复核制度缺失,确认房产面积无依据”。《龙泉市江滨北岸东街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2016〕第12号公告)第四条规定“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部门对证载面积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复核,并按复核结果计算”,但审计发现,该区块龙泉市糖业烟酒公司房产证面积516.53平方米,龙泉市国土勘测规划所复核后建筑面积为571.41平方米,但面积复核无测量影像资料、无测绘报告、无房地产管理部门书面确认意见。

  对于个别被补偿(征收)人复核资料中只有龙泉市国土勘测规划所出具的房屋信息复核证明,不够全面,缺少测量影像资料等,事后不能直观反映建筑物实际的问题,我市将在今后征收工作对复核申请、资料完善、复核结果认定等方面加以完善,要求工作人员针对申请面积复核的房屋要查全有关材料,并在档案中保留被征收复核房屋照片、影像资料、测量图纸和认定会议意见。目前在江滨北岸凤起路区块征收业务培训和工作例会上都对如何做好面积复核工作进行了培训和强调。

  8、报告中提及“龙泉市曾家村棚改项目征收办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在装饰装修及附属物实测工程量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

  审计组提出该问题后,我市征收办人员马上进行整改。按审计组的要求对龙泉市曾家村棚改项目的装饰装修及附属物实测工程量原始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同时,在我市今后的征收工作中要求征收工作人员及时进行现场进行签字确认,做到数量准确,资料齐全规范。如在江滨北岸凤起路区块征收业务培训和工作例会上都对如何规范《拟征收房屋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登记表》签字问题进行了培训和强调,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以上是我市就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审计的整改情况汇报。我市将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建设,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细化内部管理,提高安居房使用效率,加快棚改项目征收管理,规范征收补偿工作,切实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住房困难,让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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