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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046/2019-02422   生成时间:2019-01-09 09:35:36 发布机构:龙泉市财政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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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8年度龙泉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

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的电子版可以在“浙江龙泉网站”(http://www.longquan.gov.cn/)上下载,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214351)。

一、概述

根据《条例》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要求,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拓展渠道,积极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财税宣传的渠道,完善浙江龙泉网站、当地主流媒体等信息公开主平台。2018年全局宣传稿件在《中国税务报》《浙江日报》《浙江税务》《丽水日报》《今日龙泉》,人民网、新华网均有发表,其中在《中国税务报》刊登文章7篇,在《浙江日报》刊登文章2篇。围绕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举办税收宣传进校园、“亲子共绘传税情,一线纸鸢税企牵”等税收宣传活动。

浙江日报刊登:《播撒诚信纳税的种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通过网站和多媒体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共159条(含公文类政府信息),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共设有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业务工作、公开年报、财政信息等主要栏目。信息公开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我们依法重点公开了以下信息:

1. 我局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目录说明和指南,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说明并主动公开。

2.今年3月份公开龙泉市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月份公开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65个部门、19个乡镇(街道)均在龙泉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单位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开本单位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10月份65个部门、19个乡镇(街道)均在龙泉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单位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开本部门决算(包含“三公”经费决算)。同时进一步公开更新我局人事变动、财税动态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2018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络申请件3件,收到申请后,我局立即进行了反馈处理,依申请公开了相应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信息公开的内容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新的进展,但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扩充,公开的内容、时效性等方面工作需要在今后逐步提高。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稳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我局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强化督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2.深化部门预决算公开。一方面,加强对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宣传力度,增强部门责任主体意识,积极做好2019年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另一方面,查漏补缺,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功能分类和经济科目分类,增强公开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3.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对能够确定救济渠道的,应予以明示,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龙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3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3

1.按时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5

浙江日报刊登:《浙江国税共赴春日税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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