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站:
根据龙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的《龙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项组职责》和《龙泉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龙扫黑[2018]1号)的工作要求,对照职责分工,决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龙泉市农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行动方案》,请各科站认真履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开展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龙泉市农业局
2018年6月20日
龙泉市农业局
关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根据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责任分工,结合我局工作职责,成立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峰
常务副组长:王鹤松
副组长:叶晓芳、潘余海、叶松生、李善红
成 员:各科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综合协调组、侦办打击组、执纪检查组、基层财务审查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站配合,主要职责:
(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材料撰写、文件印制等具体工作;
(二)组织、推动、督促、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与市委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及其他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工作、本单位工作职责落实。
(四)研究有关法律政策的适用问题;
(五)协调重大疑难案件
(六)挂牌督办涉黑涉恶重大案件的销号;
(七)研究提出相关长效建设意见建议。
二、侦办打击组
由农业执法大队牵头,其他各科站配合。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上级部署的农业执法专项斗争有关行动计划;
(二)排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提交市公安局等部门研究,提出具体打击对策;
(三)参与全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斗争的组织、推动等任务安排。
三、执纪检查组
由局机关纪委牵头。主要职责:
(一)配合市纪委监察委机关等部门查处本单位人员涉及黑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充当“关系网”、“保护伞”所涉及的有关公职人员;
(二)配合市纪委专项检查治理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
(三)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反馈。
四、村级财务检查组
由农经站牵头。主要职能
(一)配合市委组织部牵头的基层组织建设组,开展对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检查。
五、宣传报道组
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站配合。主要职责
(一)根据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农业扫黑除恶系列宣传报道;
(二)及时开展自查,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
(三)健全有关扫黑除恶按键宣传报道审批工作机制。
龙泉市农业局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行动方案
局属各科站:
根据龙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的《龙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项组职责》和《龙泉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龙扫黑[2018]1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和农业行政法工作,特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龙泉市农业行政执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两个方案,主动排查、发现黑恶势力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阻碍农业执法、破坏乡村振兴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配合政发机关做好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查处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此执行。
附件1:《龙泉市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2: 《龙泉市农业行政执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附件1:
龙泉市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专项检查
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日常管理工作,主动排查、发现黑恶势力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乡村振兴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做好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查处工作。深入贯彻《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持续深化落实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大整改行动,经研究,特制定《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为目标,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通过集中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持续整改等工作举措,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管,健全、完善村级财务和民主管理制度,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夯实基层政权,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检查重点
(一)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包括农村集体资产登记、资产运营、产权交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合同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会计档案、收益分配、审计整改责任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集体资金和财务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白条”入账,擅自出借集体资金,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多头开设银行账户、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违反财务审批程序规定等问题。
(三)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包括长期侵占、出借、私分或低价处置农村集体资产,违规经营、出租、发包集体资产,强行承揽村级工程项目,村干部暗箱操作以及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及近亲属参与本村工程建设和项目招投标、承包等问题。
(四)集体资源管理方面。是否存在垄断农村集体资源,拖欠承包租赁费,私自交易或买卖集体土地资源,违法出售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等问题。
(五)村级合同管理方面。是否存在单位和个人经营或使用集体资产未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主体非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低价合同、长期合同或不规范合同等问题。
(六)民主管理决策方面。是否存在村级重大事项违反“五议两公开”议事规则,村集体资产和财务事项不公开、不及时和不全面等问题。
(七)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方面。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补助资金等问题。
(八)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方面。包括“三年一轮审”农村集体审计制度和案件查处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对所辖区开展专项检查、专题调研活动,重点要结合当前中心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实情,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改情况,掌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方面的新动态新形势。
(二)明确方法步骤。专项检查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结合省市专项业务工作进行抽查。整个检查要求于 2018 年 11 月底前结束。5 月至 9 月底,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市农业部门将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照检查重点内容开展自查,并在此基础上抽调专门人员,对资产财务量大、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群众反映强烈、来信来访较多的村进行重点检查。10 月至 11 月底,由省农业厅会同各市农业部门对近年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反映问题较多的县、乡、村进行抽查。
(三)抓好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建立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制,排出时间表,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个问题“整改”和逐个问题“销号”管理。涉及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强农惠农资金拨付、集体土地征收以及涉嫌垄断、侵占、平调、私分农村集体资产的,县级农业部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全体成员公开。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行为,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经营管理人员依法作出处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及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应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对涉黑涉恶和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报告和移交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及时总结报送。根据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检查基础上,认真撰写检查总结、收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问题整改落实报告和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形成年度检查报告报上级部门。
附件2:
龙泉市农业行政执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方案
根据《龙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项组主要职责》和《龙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龙扫黑(201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整体要求,大力推进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垄断农村资源、阻碍农业行政执法、破坏乡村振兴等违法犯罪,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对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把开展农业执法行动和优化为农服务作为农业执法的重要内容,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农业违法行为,又要积极调解涉农纠纷,化解基层矛盾,努力维护农业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工作力度。充分履行农业行政部门执法职责,进一步拓宽执法领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面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农业执法长效机制。
(三)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组织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针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等重点产品,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监管,重点打击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和生产经营违禁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将农产品安全执法作为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力争有新的突破。以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产品质量和转基因产品安全监管为重点,重点查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按法定要求建立生产记录和生产经营质量不合格产品的行为;重点查处应当包装、标识的农产品不按规定包装、标识的行为。
(五)积极开展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组织开展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整治,以育种基地、新品种侵权行为多发地为重点区域,以生产、包装和销售为关键环节,重点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授权品种、假冒授权品种和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注册登记名称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办案件,以充分保护品种权人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实施市场监督抽查。一是组织实施好种子、农药、肥料等的监督抽查,重点抽查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和质量不稳定的农资产品,对不合格农资产品,依据抽查结果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二是在重大节假日以及高温季节重点针对农产品销售企业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抽检,注重对高毒高残留等禁用成份的检测,发现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是保护农民利益、履行法定职责、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手段与措施。切实加强组织整体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加强领导,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确保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协调行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各专业管理机构的技术优势,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协助执法机构,形成内部合力。要主动发挥农业部门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完善执法联动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形成部门合力。
(三)及时总结经验。根据对全市农业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收集全市各乡镇查处的问题和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报上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