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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创建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实施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2018-17897 生成时间:2018-06-29 00:00:00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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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6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泉市创建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实施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龙泉市创建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实施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19

 

 

 

 

 

 

 

龙泉市创建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实施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真正做到文化惠民、文化发展成果共享,根据《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浙文社〔2011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和基本途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基层为重点,努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丰富农村文化供给,推动培育和挖掘传统文化,加强非遗文化保护和传承,更好地满足龙泉人民的多样化文化需求,动员更广泛的群众参与文化建设、文化传承、文化创造,充分发挥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为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好龙泉提供强大的价值引领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创建目标

1.提供文化支撑。坚持“乡村振兴、文化先行”理念,通过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形成一系列工作机制和抓手,建立新型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拓展群众参与公共文化的渠道,探索文化与旅游、经济融合发展的路径,引导群众从文化自觉逐渐走向文化自信,进一步扩大龙泉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龙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2.完善制度建设。通过“乡村文化漫游区域特色文化品牌创建”的实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探索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的管理和协调机制,探索繁荣农村文化之路,为浙江省、丽水市提供可借鉴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农村文化活动组织机制、协同机制、长效机制的有益模式,推动基层文化活动的机制创新。

3.保障文化权益。通过对“乡村文化漫游区域特色文化品牌创建”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扩大龙泉乡村文化漫游的品牌影响力,树立基层文化活动良好的社会形象,吸引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争取政府更有力的支持,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完善,从而保障公众文化权益的获取,满足公众文化需求。

4.培养专业队伍。通过开展“乡村文化漫游区域特色文化品牌创建”,引导、鼓励基层文艺团队和基层文艺骨干积极参与,培养、锻炼一批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基层文艺人才,建设一批组织健全、活动正常的乡村文艺团队,进一步夯实基层文化基础。

(三)基本途径

“乡村文化漫游区域特色文化品牌创建”通过以下途径来努力实现创建目标:

1.文化挖掘。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广泛开展地域特色文化的挖掘与整理,注重各乡镇、街道之间的差异性,按照“一乡一品”的原则,创作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学作品、歌曲、小品、舞蹈、地方剧等,积极弘扬地域特色文化,打造地域特色文化品牌。

2.设施提升。各乡镇、街道在管好、用好现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基础上,根据举办乡村文化漫游活动的需要,整合资金,新增或提升部分公共文化设施,不断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功能,使其更好地服务当地群众。

3.活动设计。各乡镇、街道根据地域文化特色,制定乡村文化漫游活动方案。在前期策划、设计中,以当地特色文化为核心,同时加入现代文化元素,以传统文化的贴近性激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以现代文化元素的观赏性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尽量做到优美的自然环境与传统民俗文化相结合,文化观赏与游客体验相结合,并逐渐形成“一乡一特色”、“一乡一品牌”,繁荣农村精神文化生活。

4.活动实施。每个乡镇(街道)确定一个活动站点,活动时间由文化部门统筹安排,要求活动贯穿全年,形成“月月有活动,站站有特色”的良好氛围。每一站都要有一台文艺晚会,节目由当地文艺爱好者自编自导自演,力争每个村有人参与节目。每站都要有美景可欣赏、有活动可娱乐、有农事可体验、有佳肴可品尝,把乡村文化漫游办成乡村特色文化展示的大舞台。要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交流、总结,及时研究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提高活动承办的能力水平。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建立健全“乡村文化漫游区域特色文化品牌创建”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将联席会议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由市文旅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文联、各乡镇、街道等单位共同参与,逐步形成各有关部门共同合作,各乡镇、街道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把“乡村文化漫游区域特色文化品牌创建”项目作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举办每次活动均确定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明确各自的职能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二)精心策划,创新内容。“乡村文化漫游区域特色文化品牌创建”要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设计、策划好每年的活动,每年年初要制定下发活动计划安排,确定活动主题,明确活动宗旨、活动时间和活动主要内容。要紧密结合广大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需求,确保“乡村文化漫游”办出新形式、创出新特色、产生新成效。要将历年“乡村文化漫游”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民间文艺优秀成果统一进行深加工、精包装,使其既具有农村的原汁原味和乡土气息,同时又形成龙泉民间文艺的品牌、特色。

(三)以人为本,提升素质。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龙泉市“乡村文化漫游区域特色文化品牌创建”项目的落脚点。因此,在抓好协调机制、创新机制、激励机制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丰富农村文化的内容;要深挖地方文化特色,在尊重当地群众文化创造的基础上进行文艺精深加工,使乡村文化漫游活动更加丰富多彩,体现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要充分发挥市级业余艺术团带乡镇级业余艺术团、乡镇级业余艺术团带村级(社区)艺术团队的“传、帮、带”作用,全面推进在活动中锻炼人才、培养骨干、提高才艺,营造充满生机的文化氛围。

(四)政策引导,扶持规范。加大对“乡村文化漫游区域特色文化品牌创建”项目的扶持是推进项目的关键所在。因此,龙泉市拟在2018年年底之前,分别出台《龙泉市开展乡村文化漫游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实施方案》、《龙泉市乡村文化漫游活动申报、补助、奖励办法》、《龙泉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一批旨在推进乡村文化漫游,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的政策,进一步推动乡村文化漫游区域特色文化品牌创建项目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真正形成乡村文化漫游的龙泉模式。

三、创建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6201810月)

  1.拟定《龙泉市创建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实施规划》,成立龙泉市创建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工作班子。

    2.根据《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建设标准》分解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制定龙泉市创建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计划。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4.落实创建经费。

5.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根据《龙泉市创建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实施规划》制定子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实施阶段(201810月-201911月)

  1.出台《龙泉市开展乡村文化漫游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实施方案》、《龙泉市乡村文化漫游活动申报、补助、奖励办法》、《龙泉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文件。

  2.开展乡村文化漫游活动申报,制定乡村文化漫游活动计划。

  3.市文化旅游委员会派工作组到各乡村文化漫游活动承办乡镇、街道现场指导,提出基层文化设施完善意见,拟定初步活动方案。

  4.各乡镇、街道按照实施计划和活动方案,举办乡村文化漫游活动。

  5.做好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工作。邀请省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莅临督查指导,为制度研究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6.定期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7.做好创建宣传资料制作及信息报道。

  8.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进行自查自评,形成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201911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各类资料的整理。

(三)总结阶段(201912月)

1.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归纳好验收汇报材料,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迎接省检查组验收。

2.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召开创建总结大会。

3.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泉市创建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旅游委员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重大事项专题研讨,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争取政府支持,加大财政对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市财政统筹各方面财政资金,确保示范项目创建顺利进行。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通过承办乡村文化漫游,加快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升业余文化团队素质。

(三)加强舆论引导。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平台和平面广告等形式多样的载体,广泛宣传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成果,强化公众对示范项目创建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使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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