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龙建设〔2017〕126号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范处置欠薪事件
应急预案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防止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或由此引发的集体上访、闹事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适用范围
建筑施工领域因用人单位欠薪引发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群体性事件。
二、 工作原则
(一)在欠薪处置工作中主动积极配合人力社保部门,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及时处理和解决有关问题。
(二)在处置过程中先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激化。认真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化解矛盾,控制事态恶化。
(三)欠薪事件发生后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妥善处理问题,尽可能和减少负面影响。
(四)对用人单位欠薪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在处置过程中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法。
三、 组织领导
成立以周光洪局长为组长的 “防范处置欠薪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周光洪
副组长:张金树
成 员:周伟龙 周世水 季顺田 黄祥友 田松伟
叶卫平 全小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筑业管理科,周世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张琳 电话:7123012。
四、处置措施
(一)认真按照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41号)、《“龙泉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防欠薪发〔2017〕1号)相关工作要求,负责做好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置工作,对企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及时通报人力社保局。积极配合配合公安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处置事件。
(二)在接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后,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农民工思想情绪进行安抚并立即联系业主单位。
(三)了解欠薪情况,全方面分析事发原因、现状及发展趋势,并制定有效措施。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和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四)积极参与欠薪事件的协商,直至欠薪问题解决。
五、加大建筑市场信用惩戒力度。
严格执行企业欠薪等不良行为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对存在欠薪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在市场准入、资质评审、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方面依法进行限制。对欠薪数额在8万元以上及10人以上或一年内发生欠薪行为或因处置不力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建筑业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上报丽水建设局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和个人不得评优评先,企业所承接项目不得创标创杯,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单位并公布。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
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