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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273/2018-24427   发布机构:市农办   成文日期:2018-04-28   文号:龙农办〔2018〕42号

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农家乐(民宿)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县 作者:龙泉市农办 发布时间:2018-05-25 18:00:2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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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为确保五一劳动节期间农家乐(民宿)安全经营和全面准确掌握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市场动态,现就做好2018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农家乐(民宿)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农家乐(民宿)安全生产责任。为确保全市农家乐(民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乡镇(街道)要扎实开展农家乐(民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集中力量整改安全隐患,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按照“该关停就关停”的原则,责令农家乐(民宿)停业整改。要建立假日期间领导带队巡查制度,对农家乐(民宿)特色村、特色点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经营巡查和安全监管,保障来龙游客及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农家乐(民宿)安全生产措施。

盯紧农家乐(民宿)安全重点,严格排查农家乐(民宿)安全隐患。农家乐(民宿)安全经营重点为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

1、治安安全。督促落实旅客住宿登记信息系统或手机APP住宿旅客信息登记系统安装工作,全面落实住宿人员实名制管理,杜绝“熟人不登记”、“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或“本人登记他人住宿”等情况。并按照《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浙公通字〔2016〕60号)文件精神,落实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问题整改,及时向辖区派出所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

2、消防安全。辖区内所有农家乐(民宿)落实每层配备2具3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公共部位;客房、厨房、内走道安装独立式或联网型火灾探测报警器;楼梯间和疏散走道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客房配备闭门器、逃生用口罩和手电筒等器材;3层及3层以上楼层每层配置逃生绳、逃生梯等逃生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除棋牌室、音乐茶座外设置其他营业性娱乐场所;除厨房外使用明火,使用明火的厨房未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设置自然通风窗等情况。

三、强化值班,及时报送农家乐(民宿)动态信息情况。落实农家乐(民宿)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人员和职责,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必须做到及时、准确。

1、及时上报农家乐(民宿)突发事件。对辖区内农家乐(民宿)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按照电话、书面和微信群同时报送的原则进行,市农办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名单附后(详见附件1)。

2、准确报送经营情况。认真做好元旦假期间农家乐(民宿)经营情况统计工作,于5月2日(星期三)上午10点前,将汇总表电子版以办公助手方式发送至市农办农村发展科邹海娟处,纸质的经由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传真至市农办农村发展科。

联系电话:7262137    传真:7262140


附件:1.龙泉市农办2018年“五一”期间值班人员名单

2.2018年龙泉市五一劳动节期间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经营情况汇总表


龙泉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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