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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409/2018-23343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2018-05-02   文号:龙人社〔2018〕44号

关于举办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县 作者:龙泉市人事局 发布时间:2018-05-02 09:17:3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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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7年全市新录用公务员。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根据要求,公务员初任培训开设《公务员法》《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伦理与职业道德》《大数据时代政府治理创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等课程。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注重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相统一。集中培训结束后将组织统一考试,合格者颁发《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公务员登记、定级转正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中“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的规定,对未经初任培训或培训达不到合格要求的新录用人员,将不予办理任职定级手续。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5月 17日至5月27日,参训人员于17日上午 8:30到市委党校报到。

    培训地点:龙泉市委党校东副楼阶梯教室(龙泉市凤凰路83号)。

    四、其它事项

    1.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是每一位初任公务员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好参训学员的工作,保证学习时间。不能按期参加培训的学员,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在次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时补训,补训后办理任职定级手续。

    2.报到时需交2寸免冠近照一张。

    联系人:人力社保局    王  青7262230

                   市委党校     刘伟娟776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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