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镇 > 西街街道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742045064/2018-21591   发布机构:西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2018-03-30   文号:西街办〔2018〕18号

关于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县 作者:龙泉市西街街道 发布时间:2018-04-03 12:07:06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龙安委办〔2018〕3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高处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高处作业存在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及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以街道现有房屋建筑、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建设等领域各类施工企业为重点,兼顾各类电力线路改造、检修,企业厂房维修、设备设施检修等施工现场,突出高处作业,严厉打击“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三、整治内容

严格检查有关企业是否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高处作业管理规定的情况;是否对高处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以及落实相关内部审签手续,告知从业人员岗位作业风险;是否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规范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对高处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体检,杜绝患有禁忌病症(如高血压、心脏病)、超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是否严格落实强风或大雨、雪、雾天不得从事高处作业规定等。

四、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 30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持之以恒抓整治。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将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落实责任措施,持之以恒地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部署、推进、跟踪、检查等各阶段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强化监督,坚持严格执法。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要求,开展全面高处作业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管理力度,对重大风险要早预防、措施到位;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做到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停产的坚决停产,对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不断加大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的宣传教育力度;企业负责人要针对高处作业易发、多发的岗位、时段,开展全员培训教育,切实增强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减少高处坠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提升,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街道安委办将在高处坠落事故易发时段,汛期、台风季节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督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并将此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对此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逐步建立健全高处作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龙泉市人民政府西街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9日

机构负责人:
机构负责人: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公开电话:
邮  编:
传  真:
邮箱地址: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