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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2017 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浙政办发〔2017〕36号)、《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17〕42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75号)要求,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打造发布、解读、回应衔接配套的政务公开格局。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
一是在办文办会中落实“五公开”。 落实源头认定机制,进一步严格公文公开属性标注和审查,在OA协同办公系统中,增设不标注公开意见无法进入下一环节功能,要求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并在拟稿、拟签等设置公开属性审核环节,其中不予公开的,应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再次下发《公文种类与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关系指导性意见》,要求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根据指导意见将“五公开”在办文办会中落实到位。推进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批程序,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必须同步报送、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特别是以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将政策解读材料纳入起草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目录,缺少政策解读的,不予送审。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并在3日内公开该文件的政策解读,并标注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2017年,龙泉市共制发规范性文件55件,主动公开53件,已经公开到位。
三是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决策外,社会发展规划、各专项“十三五”规划、规范性文件等重大决策,均先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与依据,并通过网络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媒体沟通等方式,听取基层或有关单位及相关群体代表、专家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在群众关心的事项上,做到充分公开内容、充分征求民意、充分吸纳建议。
四是推进执行情况公开。加强对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及时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对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要进行问责,典型案例则向社会通报。特别是重大民生事项实现全过程公开,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招生工作,采取摇号方式,邀请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全程参与,确保公开透明。
五是推进政务管理公开。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行政行为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权力运行网上留痕、网上公示。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生活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执行重点监管。继续以“一张网”平台为基础上,重点开展行政审批、监察系统、落实责任清单、权责清单、财政专项清单等方面系统及应用建设。
六是推进结果情况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或调查处置情况及时公布。全市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进入政务服务网公开,本年度共公开处罚结果信息1678条。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内涵。
(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参照省市政务公开专栏,对政府门户网站特别是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优化设计,根据各单位的公开实际,进行“个性化”设计,力求公开实效。加强网络监测,尤其是在平台被省里通报后,公开中心和信息中心每周检测一次,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内容完整准确。
(二)加强与各类平台结合。政府门户网站作对外发布的主渠道、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基础上,推进政务微博、微信、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本地广播电视台、《今日龙泉》主要新闻媒体和“龙泉发布”等主流传播媒体作用,做好府工作动态、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行政权力等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各办事流程、办理过程及结果等实现一网服务。
四、完善工作流程,扎实推进公开工作。
(一)做强领导,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根据人事调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具体操作的工作格局,形成覆盖全市、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做到有人管、有人做,渠道更畅通,关切更回应,规定动作要做实,自选动作要做优,创新工作要做好,考核工作要做完成好。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克服各自为政的狭隘观念,突破部门利益壁垒。在全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真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协同建设、整体推进”,积极开展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尽快缩小“数字鸿沟”,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体系。
(二)做狠抓手,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一是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并开由政府信息公开中心核信息中心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二是开展网上监测。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测,督促各单位及时、完整地上传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到位,并以通报形式反馈监测结果,对工作差距较大的乡镇(街道)、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网上监测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图”,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提供、归档等各个环节要求,统一规范依申请答复格式,严格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规范办理流程,防止造成泄密等情况发生。在办理过程中,要求行政机关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明确其真实诉求,缩减答复和申请人预期的差距。四是完善考核制度。根据省、丽水市要求,调整《龙泉市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的实施细则,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在年末根据考核评分细则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及年度工作台账上交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实行举证扣分。
(三)做亮特色,开展政务公开年活动。9月份起到年末,在全市范围开展信息公开年活动活动,通过公开属性标注、网测问题整改、依申请公开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几个方面,整理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明确方向、消除隐患、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直有关单位门户网站等各类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19126条,为群众了解或查询政府相关政策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平台。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共查阅点,乡镇(街道)、各部门党政公开栏、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途径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27474条,保障了广大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规则、市府办文件、市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政府工作报告、规划纲要、政务动态、财政信息、数据统计、政府重点工作、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公示公告、政府采购、任前公示、人事任免、招考选调、公开年报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丽水市政府公报、19个乡镇(街道)、42个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各单位本系统网站、公共显示屏、党政公开栏、新闻发布会及微博、微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度全市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9件,申请主体均为公民,都是通过书面进行申请;历年累计50件;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主要涉及资金落实、城市规划等内容;
(二)处理情况:2017年9件依申请公开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已答复中7件是 “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1件是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件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检索费,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一月,我市发生一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市市场监管局被纠错,后已答复给申请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意识不强,理解不深,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例如重点领域的保障性住房及土地征收等信息,内容较多,牵涉面较大,公众对房屋、土地方面信息的需求量也比较大,我们在政务公开平台上信息发布报纸、宣传栏等,时效性滞后,内容也不够全面。二是人员配备不足,工作进度落后。部门、乡镇(街道)更是以办公室文书兼职为主,工作部署之初干劲十足,公开内容全面、及时,但时间一长就变样,内容更新滞后。三是日常不规范,管理未跟上。一些单位公开内容未通过规定程序审查,仅由办事人员找出相关内容,主要领导字一签,有的甚至字还没来的及签就公示了。部分单位政务公开的时间和次数随意性较大,一个月甚至几个月才公开一次。有的单位以“定期公开”为借口,对一些突发性、临时性的事务没有及时公开。
(二)网络安全防范不到位,部分信息丢失。今年5月份,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后台、协同办公系统遭受勒索病毒攻击,全部数据丢失,后经技术服务公司数据恢复,2016年6月之前的数据得以恢复,但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上传的数据丢失无法恢复,各乡镇(街道)、部门积极配合,努力寻找丢失的信息重新发布,但仍有部分信息因为办公系统同时遭受病毒攻击,底稿丢失,政务公开平台上的信息存在断档现象,以致网站抽查中我市较多栏目存在超期未更新现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比如食品安全是群众最关心,也最关注的问题,但现在这个领域公开的内容大多是某次食品检查的方案或是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对于老百姓关心的检查结果的信息公开不够完整。
(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部分单位的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多跑一次”还有较大距离。
(五)下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强化落实整改,在全市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全力以赴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务公开提升年活动。制订《开展政务公开提升年活动方案》,在全市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全力打造一支思想认识到位,业务水平合格的队伍。加强网络监测。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测,督促各单位及时、完整地上传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到位,并以通报形式反馈监测结果,网上监测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工作差距较大的乡镇(街道)、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整改不到位进行全市通报,性质严重的进行追效问责。完善考核机制。根据省、丽水市的要求,调整《龙泉市政务公开考核评分办法》,实行顶格扣分,对被省、市通报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进一步规范政策出台时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文件同步上报、审核、修改、通过的整个程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同时采取通俗易懂、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求。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细化分工,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单位,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就业、公共资源配置和服务、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公开平台中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建设,进一步规范发布重点信息。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等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围绕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依法依规,及时处置依申请件。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沟通互动机制和会商报告制度,主动与申请人、被申请信息所涉及的行政机关沟通,了解申请人情况及其申请公开意图,畅通诉求渠道,引导群众合理表达。确保依申请件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杜绝一切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败诉案件。
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年活动中,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充分运用“标准化+政务公开”,紧密联系实际,通过规范办文、办会程序及依申请公开件处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整理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明确方向、消除隐患,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2017年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747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12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4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3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1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8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76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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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54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