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塔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塔石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25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塔石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塔石街道振兴路58号,邮编:323700,电话:7330127,电子邮箱:d06550125@yahoo.com.cn)。
一、概述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现根据市政府办的有关要求,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2017年,我街道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班子为成员的乡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工作,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室负责督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我街道整体工作之中,一起部署,一同考核。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街道专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制定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在日常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信息报送工作,较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整合信息公开资源,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效果。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公开范围,全面公开局机关主要职责、办事项目、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监督投诉渠道等事项。2017年,我街道收集整理政府信息计116条,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季度报表,及时公布在“浙江龙泉”网站。二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街道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确定了办事流程,并将办事流程制作成图板,上墙公示,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街道办事人员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效率。
三是加强载体建设,构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日益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连接塔石与社会各界的重要的交流平台,通过信息公开,既宣传了工作职责和监管成绩,展示了塔石队伍形象;同时又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了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因此,我街道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新闻媒体、公示栏、电子屏、网站、悬挂横幅、发放传单等形式公开政务事务。我街道在“浙江龙泉”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在“领导分工”栏目公布街道班子成员职能范围及联系电话,在“政策法规文件”栏目公布街道政府信息,在“便民服务”栏目公布了各行政村便民服务团队名单,在“工作动态”栏目公布了本街道动态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单位工作动态,主动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性文件、便民工作、人事变动情况、工作动态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政府官网、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简报、公共查阅点、微博发布及其他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7年,我街道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历年申请为零。
(二)处理情况:历年处理情况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收费和减免情况为零,历年收费和减免情况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甄别规范。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运用还有一定局限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还不够广,宣传还不够到位。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一整套比较成熟、运作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科学机制。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公布我街道政务信息,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务网站、简报等各种载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管理,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切实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下。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审核人: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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