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SP42-2018-0069
浙 江 省 物 价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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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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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财 政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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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价费〔2018〕164号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明确建设类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我省建设类考试调整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明确建设类考试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理论考试费标准: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的,每人每科60元;采取非计算机考试方式的,每人每科40元。安全操作技能考试费标准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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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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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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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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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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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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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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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焊工(含焊接工、切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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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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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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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含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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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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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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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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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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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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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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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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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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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塔式起重机、施工
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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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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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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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拆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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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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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分专业理论和实务知识两门课),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建筑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包括从事建筑施工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和监理员。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专业35元(含证书费)。
四、各考试机构应严格执行上述标准,收取考试费后不得另外收取证书工本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不得收费,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执收单位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的考试收费文件浙价房〔1998〕383号、浙价费〔2004〕280号、浙价费〔2011〕52号、浙价费〔2016〕69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19日
浙江省物价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印发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翻印
龙发改费翻〔2018〕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