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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财政(地税)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002656046/2018-02796 生成时间:2018-10-23 00:00:00 发布机构:龙泉市财政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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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财政(地税)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龙泉市财政(地税)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龙泉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1.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市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全市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指导全市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指定的各项具体财政政策。

3.负责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配合完善省对县的转移支付制度,管理、指导全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4.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按照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督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汽车编制及控购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9.负责审核和编制政府性投资建设预决算草案,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性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制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评估上报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11.负责审核和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拟订社会保障政策,管理市级各项社会保障支出。

12. 负责审核和编制债务收支计划草案,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13.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会计、资产评估和社会审计等工作;依法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等行业自律管理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14.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支出,提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分析;监督全市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15.负责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资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管理和指导国有资产营运工作;组织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负责财政性公共资源的统计;负责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会计、财务总监和国有控股企业监事委派和管理;指导和监管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承担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人员业务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开展财税政策和财税管理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市级财税、财会社会学术团体的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财政宣传工作。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泉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规章;组织制订和执行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

2.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照省地方税务局要求,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体系,贯彻执行省、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的具体规定、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相关具体征管办法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有关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减免等具体事项。

4.负责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的稽查。制定全市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稽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负责全市所涉地方税费举报及大要案的查处,负责与公安联络工作。

5. 负责地税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

6. 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政策辅导、咨询服务、地方税收法律救济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政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7.负责地方税费纳税服务工作;负责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者组织的管理;负责地税系统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8. 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泉市财政(地税)局部门决算包括:龙泉市财政局本级预算龙泉市地方税务局预算、所属龙泉市财政局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决算、龙泉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决算、龙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决算、龙泉市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决算,龙泉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决算自行公开。

二、龙泉市财政(地税)局2017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龙泉市财政(地税)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龙泉市财政(地税)局2017年度收、支总计5,366.6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31.93万元,增长4.32%。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年底综合考核奖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84.03万元,占总收入92.87%,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93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2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5.06万元),占91.97%;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48.11万元,占 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4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5.08万元,占 69.24%;项目支出1,614.7万元,占30.76%;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8.31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87.9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15.0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336.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98.53万元,项目支出1,614.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85.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6万元,其他各类支出49.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龙泉市财政(地税)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70.2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36.64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年底综合考核奖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泉市财政(地税)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8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0.41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年底综合考核奖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龙泉市财政(地税)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69.71万元,支出决算为5,18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1%,主要原因是支出包含了上年结转资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643.60万元,2017年决算为171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年有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96.13万元,2017年决算为22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年有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47万元,2017年决算为43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年有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23.02万元,2017年决算为100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年有结余以及对账结算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7年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76万元,2017年决算为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此项目上年有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政府特殊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1.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此项目是2016年项目,2017年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23.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此项目不属于日常支出范围,年初预算未纳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98.87万元,2017年决算为29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中途调出导致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19.55万元,2017年决算为11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中途调出导致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2.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上年结余数,本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目。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25.01万元,2017年决算为12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中途调出导致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4.56万元,2017年决算为1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9.79万元,2017年决算为5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6.18万元,2017年决算为6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年有结余以及对账结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0万元,2017年决算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年有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此项目不属于日常支出范围,年初预算未纳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泉市财政(地税)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2.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26.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8.22万元、津贴补贴1264.34万元、奖金110.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0.09万元、伙食补助49.26万元、绩效工资101.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9.9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9.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214.92、住房公积金237.58万元、抚恤金12.84万元、生活补助20.97万元、奖励金0.05万元、医疗费24.8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9万元等;

公用经费29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1万元、印刷费1.23万元、邮电费17.81万元、差旅费2.69万元、维修费0.06万元、接待费1.85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劳务费20.58万元、委托业务费3.6万元、工会费43.72万元、福利费29.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7万元,2017年决算为1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相应核减预算。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41万元,支出决算为21.63万元,完成预算的6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预算的55.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56.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9.25万元,下降47.0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0.9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部门来龙泉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及相关政策,严格控制接待人数与接待规格。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累计1,10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保有量和运行维护费用都有所下降。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龙泉市财政(地税)局2个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480万元,实际支出460.82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龙泉市财政(地税)局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日常业务费和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日常业务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日常业务费的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248.62万元,完成预算的99.45%此项目总体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具体合理;项目资金执行到位,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较好的完成了预定绩效目标。发现的问题:一是资金的管理还停留在规范化层面,特别是资产管理方面,对使用过程的跟踪维护、淘汰管理、资产使用效益的提高等都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人员报销不及时,有些费用跨月份报销,造成会计报表无法准确的显示已产生的费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以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加强财务队伍建设;二是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在资产管理上能尽早实现全方位、动态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财务宣传,促进全局人员及时报销各项费用。

2)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212.2万元,完成预算的92.26%2017年龙泉市“三代”单位共1436户,共入库代征、代扣、代缴地方税收税款8938.4万元,占龙泉市当年地方税收收入的16.16%,按“三代”合同计算应支付“三代”手续费259.18万元,当年实际支付“三代”手续费212.2万元,实际支付金额占应支付金额的81.88%。当年“三代”手续费结余17.8万元,较好的完成了项目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市“三代”手续费支付依据申请提取、批量集中提取结合,代征代扣代缴户当年申请提取手续费的当年办理支付,没有申请提取的采用在次年一季度批量集中提取并支付,造成当年应付手续费部分转入次年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准确测算次年“三代”手续费支付金额,精准编制当年专项预算项目数,及时支付“三代”手续费,保证完成当年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龙泉市财政局本级、龙泉市地方税务局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龙泉市财政局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8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8.59万元,增长13.99%,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底车改之后,交通补贴放入机关运行经费中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龙泉市地方税务局本级、龙泉市财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龙泉市地方税务局本级、龙泉市财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务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反映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务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税收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26.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2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政府特殊津贴():反映与政府特殊津贴相关的支出。

2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事物支出。

 

 

                                龙泉市财政(地税)局

                                    2018年10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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