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龙泉市2017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8年9月29日在龙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上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规定,现将龙泉市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面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在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秉持“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科学监管,深化体制改革,“生财”与“聚财”并重,“理财”与“用财”并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根据省财政厅汇审通过的我市2017年度财政决算,当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为8.50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1.7%。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为:税收收入7.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增长8.4%;非税收入1.44亿元,完成预算的140.0%,增长30.9%。财政总收入12.83亿元,增长13.3%。
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增值税地方部分1.28亿元,完成预算的98.1%,增长6.4%;改征增值税1.27亿元,完成预算的98.0%,增长19.9%;企业所得税0.78亿元,完成预算的115.3%,增长39.1%;个人所得税0.40亿元,完成预算的105.9%,下降1.0%;城市维护建设税0.40亿元,完成预算的104.2%,增长15.7%;房产税0.30亿元,完成预算的107.5%,增长44.8%;城镇土地使用税0.22亿元,完成预算的85.9%,下降18.0%,主要是上年欠税清缴收入提高基数;土地增值税0.80亿元,完成预算的113.3%,增长159.7%,主要是龙泉山度假区有限公司资产转让等一次性因素;契税及耕占税1.34亿元,完成预算的90.0%,下降29.9%,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入库因素影响;非税收入1.44亿元,完成预算的140.0%,增长30.9%。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1.36亿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42.3亿元的97.8%,增长14.9%,剔除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不可比因素后,可比增长6.7%。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为:农林水7.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增长10.1%;教育6.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长22.3%;科学技术0.58亿元,完成预算的114.4%,增长2.5%;文化体育与传媒0.78亿元,完成预算的89.6%,增长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94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增长11.7%;社会保障和就业5.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增长11.3%。基本支出按照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16亿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亿元。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省财政结算政策,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44.8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0亿元,税收返还收入1.20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3.9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8.0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2亿元,调入资金2.41亿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45.6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36亿元、上解支出2.1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2.32亿元,当年年终结转1.52亿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为16.52亿元,完成预算的110.1%%,增长73.8%,主要是土地指标调剂收入增长。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63亿元,完成预算的59.2%,下降5.2%;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0.15亿元,完成预算的217.1%,增长243.8%。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为16.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8.1%,增长70.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85亿元,完成预算的62.4%,增长15.6%。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18.9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6.52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9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0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18.9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6.54亿元,调出资金2.41亿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0.83亿元,当年年终结转0.84亿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资产)经营收支决算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为0.012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9.6%,增长10.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数为0.012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6%,增长10.5%。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为14.65亿元,完成预算的122.2%,增长19.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为13.79亿元,完成预算的94.0%,下降3.6%,主要是上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清算一次性因素。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0.86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赤字2.34亿元,年底滚存结余1.98亿元。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安排我市新增债券9.5亿元。截止2017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6.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30亿元,专项债务10.15亿元。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7年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为36.46亿元,政府债务率为49.1%,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风险可控。
(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备费情况
2017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2亿元,用于弥补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及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7亿元,截止2017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52亿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设置预备费,2017年安排预备费0.35亿元,使用0.30亿元,主要用于救灾抢险及事业发展年初难以预见的支出。
二、2017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抓收入,培财源。一是强化组织收入工作。盯紧收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提质的工作总基调,合理预判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财政收支运行动态,强化动态监测,增强组织收入的前瞻性和主动性。2017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2.8亿元,增长13.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亿元,增长11.7%,增幅列丽水各县(市、区)第2位,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3.0%。
二是创新税收征管方式。加强与国税、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税源信息共享平台,把握税收收入形势,深入推进税收精细化管理,挖掘增收潜力,抓好常规税源管控,应收尽收。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二是涵养绿色优质财源。运用财政体制、税收支持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支持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加快科技创新引领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和优化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全年共兑现包括生态工业、科技三项、金融、电商等政府政策资金1.29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好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政策、失业保险费率下调等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全年累计税费优惠2.17亿元。
(二)促发展,惠民生。一是积极推进绿色发展。扎实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以第一名的成绩成功争取省“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三年共获激励政策资金4.5亿元。成功争取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双示范试点县(市),“耕读大观园”项目入选全省首批仅有11个县(市)的“田园综合体”项目试点之一,争取试点专项资金1.24亿元。二是全力保障重点支出。2017年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9.5亿元,有效保障龙泉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共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支出30.1亿元,重点支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六边三美三化”“全域旅游”“大花园”建设等工作。三是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确保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三分之二以上。全市民生支出35.4亿元,增长21.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5%。教育方面,支持城东小学以及南大洋小学项目建设;文化方面,弘扬传统文化,支持青瓷、宝剑文化创意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下乡,推进农村文化礼堂等项目建设;医疗卫生方面,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政策;社会保障方面,有效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优抚抚恤补助、被征地农民转保等民生政策;三农方面,加大“三农”投入,安排农林水支出7.54亿元,增长10.1%,重点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全省“两区”现场会在我市顺利召开。
(三)推改革,添动力。一是持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扎实推进龙泉市PPP项目落地工作,龙渊公园及地下空间PPP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瑞垟引水工程、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处理厂PPP项目处在实施方案编制阶段。成立由龙泉与丽水两级政府产业基金共同发起的1亿元龙泉市剑瓷文化旅游产业基金,促成社会资本为主的联合产业基金投资三田压缩机公司3000万元,支持我市生态工业发展。二是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成立国资管理中心,加速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发展,探索我市国有投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革路径,为下步推进改革打下基础。三是积极推广应用“政采云”平台。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市148家单位全部上线,累计交易金额562.73万元。四是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与国税、国土、社保、工商等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整合不动产登记税务平台和社保费缴纳平台,深化国地税合作,共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率先推出个体工商户联合注销流程,扎实开展“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
(四)强管理,提绩效。一是强化争项争资工作。建立机
制,强化考核,倒逼各部门(单位)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17年争取全口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8亿元,增长26.9%,其中竞争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9亿元,增长45.6%,创历史新高。二是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按照“整合归并、统筹使用”的要求,创造性完善推出《龙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与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相同的省专项切块资金进行整合,将上年10个财政专项资金压减为7个,全年共统筹整合资金4.9亿元,既拓宽了可用财力空间,又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健全预算执行管理机制。将预算执行率列入市政府对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制度,定期公布各个时间节点的预算支出进度情况。探索实行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制度,对年度预算支出进度滞后的单位,按未完成预算的一定比例扣减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四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推动清理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开展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工作。
财政预算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收基础不稳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相对滞后等。为此,我们将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注重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