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浙江省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16〕165号)及《龙泉市全境剿灭劣Ⅴ类水暨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质量行动方案》,充分发扬“尤为如此”的担当精神,干在先、走在前,坚决将治水进行到底,全力打好劣Ⅴ类水剿灭战,不断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和全域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拉高标杆,勇立绿色发展潮头,为美丽浙江、美丽丽水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小梅元素。深入实施“五水共治”,以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河长制”,铁腕推进“六大专项行动”,坚决打赢“剿灭战”,巩固提升“清三河”。到2017年底,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市领先,全境水质实现Ⅲ类及以上(其中水质监测断面实现Ⅱ类及以上),保持河库塘渠等各类水域水体优美洁净,不断提升百姓对治水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截污纳管专项行动。切实将截污纳管作为全境剿灭劣Ⅴ类水暨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质量行动(对下简称“剿劣行动”)的首要任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截污纳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治水办发〔2017〕1号)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集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终端达标排放率,全力提升集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补齐治污水的突出短板。推进世行贷款龙星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加强集镇排水和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着力解决污水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淤堵等突出问题。加强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加快推进小梅老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开展小行业污水排放整治和居住小区排水管等改造。
(二)河沟清淤专项行动。科学开展河道沟渠等清淤工作,优先安排小微水体清淤项目,对巩固“清三河”及劣Ⅴ类水体消除成效任务较重的河沟等要定期巡查监测淤积情况,做到有淤必清,并逐步建立轮疏工作机制,实现河沟等淤疏动态平衡。各行政村要积极开展群众性清淤活动,重点对农户门前屋后等有淤积的小沟、小渠、小溪和小池塘进行彻底清淤整治,全年计划完成清淤1000立方米以上。针对淤泥成分、水域特点等因素的差异,科学合理选用清淤方式;鼓励选用生态环保的清淤方式,实现生态清淤、淤泥脱水、垃圾分离,提高清淤科学化水平。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三)农业农村面源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美丽化和规模化建设,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不断完善线下网格化巡查与线上智能化防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保留养殖场污染防治的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开展散养生猪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散养生猪污染整治,全面关停集镇与农村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全面规范边远山村生猪和家禽养殖,实现生态化、清洁化。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与模式,持续降低农业面源污染,2017年全镇化肥减量5吨、农药减量0.03吨。
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对2016年及以前完成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全面完成验收并及时运维到位。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农村污水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运用市场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管护,提高管护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发挥村级责任主体作用,落实管护责任人,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监管服务平台并有效运行,不断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负荷率和达标排放率。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提高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确保建制村生活垃圾集中有效收集处置率达到96%以上。
(四)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对可以保留但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管。全面公布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名单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全面清理非法设置、设置不合理、经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对非法设置的排污口、暗管(渠),一律封堵;对污水直排口一律就近纳管或采取临时截污处理措施;对雨污混排口,一律限期整改。2017年完成6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整治。保留或暂时保留的排污口、雨排口要设置规范的标识牌,实施“身份证”管理,公开排放口名称、编号、汇入主要污染源、整治措施和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将入河排放口日常监管列入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
(六)生态配水与修复专项行动。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增强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打通断头水体,逐步恢复坑塘、沟渠、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持一定的水面率以及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河库生态健康。加强河流生态化治理,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开展驳岸生态化改造、沿岸绿化及景观、河岸湿地建设,恢复与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建设、维护河道两侧的绿植缓冲带和隔离带,维护水源涵养空间。鼓励设计—治理—养护一体化模式,推进河道保洁、生态治理和长效养护。2017年全镇完成河道综合整治3公里。
三、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进一步深化河长制
(一)持续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严格执行垃圾河、黑河、臭河复查机制,各行政村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开展1次全面评估。对出现污染反弹的河道,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实行挂号销号制度。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严防小微水体黑臭水体反弹,实现水体洁净、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深入推进“清三河”工作向小沟、小渠、小溪、小池塘等小微水体延伸,参照“清三河”标准开展全面整治,做到治理无盲区、全覆盖。6月底前,全镇完成3处小微水体整治任务,消除感官污染,切实提高农户门前屋后的水体环境质量。
(二)进一步落实河长职责。河长要切实落实治、管、保“三位一体”职责,抓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做到底数、职责、范围清,日常巡查、问题发现、信息处置、问题解决到位。镇级河长要牵头制定治理方案、协调解决河库治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道明确职责,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行联防联控,加强对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基层河长要按照《基层河长巡河细则》(浙治水办发〔2016〕22号)要求,严格执行河长日常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对责任河道进行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协助上级河长开展工作。
(三)完善组织架构。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河道巡查员、网格员体系建设,建立小微水体河长责任体系,实行基层河长小微水体责任区域包干制度。镇级河长要切实负责好日常工作,履行河长办职责。严格执行河长公示制度,规范设置河长公示牌,河长人事变动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新任河长,并做好前后任河长的工作交接和河长公示牌更新。
(四)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巡查、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层层督促各级河长抓好项目落实、进度落实、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河长履职考核办法,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村级河长考核由镇级河长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微信工作群的沟通、桥梁作用,及时动态更新河长微信工作群。大力推广河长制信息系统应用,充分发挥河长制移动端(APP)或微信公众平台作用。
四、行动安排
(一)排查部署阶段(2月6日至3月31日)。各行政村按规定对辖区内各类水体开展地毯式排查摸底。通过排查全面摸清各类水体水质状况,特别是小微水体的感官污染状况。凡是达不到要求的水体,都要纳入治理范围,排查工作在2月底前结束。各行政村在第一时间对全境剿灭劣Ⅴ类水暨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质量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全面落实责任。根据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制定各自实施方案,没有劣Ⅴ类水体的行政村制定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行动方案。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根据全镇行动方案牵头制定相应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劣Ⅴ类水剿灭任务的行政村制定一点一策方案。
(二)铁腕剿灭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各行政村严格按照全镇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分工,明确项目表、时间表、责任表,划定重点作战区,制定作战图挂图作战,做到治理无盲区、全覆盖。镇治水办在4月份组织全镇开展清淤大会战活动以及开展春季“铁拳1号”剿劣护水专项行动,各乡行政村也要组织声势浩大的剿劣大会战、大围剿;镇人大、镇政协适时组织开展“剿劣行动”专项监督活动,镇纪检适时组织开展专题督查活动,有效助推剿灭战决战决胜;镇政府逐月对各行政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到6月底,全镇各需整治水体基本完成治理任务,水体消除感官污染,各项治污水项目有序推进。
(三)验收总结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严格按照“清三河”标准,做到治好一个报结销号一个。到7月底,全面达到“所有需整治的水体完成报结销号、没有黑臭河、垃圾河反弹、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等条件。认真总结、固化经验、查漏补缺。
(四)巩固深化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组织开展“剿劣行动”“回头看”活动,常态长效深入推进各项治水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剿劣和“清三河”成效。不断深化河长制等治水长效机制,坚决将治水进行到底,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将“剿劣行动”作为“五水共治”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剿劣行动”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剿劣行动”指挥部,由党委书记、总指挥,镇长任副指挥,村级联系领导任成员。各行政村是“剿劣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剿劣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组建指挥部,建立作战室。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明确项目表、时间表、责任表,挂图作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决战决胜“剿劣行动”,特别要注重与“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小集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力度,加大截污纳管、生活污染整治、河沟清淤、生态治理等的资金投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各类工程项目顺利建设。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治理。
(三)严格督查考核。人大、政协、纪委要把我镇“剿劣行动”作为今年的监督重点。建立信息报送、例会、预警、约谈等制度,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地区进行预警、约谈、曝光等。将“剿劣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五水共治”督查的必查项目,并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挂钩。对不能完成任务、新增劣Ⅴ类水体或辖区水环境质量下降的地区,在“五水共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有关“五水共治”、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荣誉,并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对工作不力的公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众号等载体,持续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投身“剿劣行动”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营造全民治水、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群众对治水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1:龙泉市小梅镇全境剿灭劣Ⅴ类水暨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质量行动指挥部名单
小梅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2日
附件1
龙泉市小梅镇全境剿灭劣Ⅴ类水暨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质量行动指挥部名单
总指挥:李良忠
常务副指挥:魏 平
副指挥:丁金伟 叶根武 钟建飞 季菁萍 李和敏
管俊莉 周光有 刘 渊 张志军 徐起金
成 员:徐丽娜 吴丽平 叶忠福 潘传蜂 夏小美
汤忠喜 邵必玉 叶 蔚 毛月章 王志光
吴海锋 郭家强 金 峰 黄春瑜 胡丽春
叶春红 汤 颖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丁金伟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徐丽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