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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761309467/2017-22435   发布机构:龙泉市龙南乡政府   成文日期:2017-05-01   文号:龙南政〔2017〕30号

关于印发《龙南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县 作者:龙泉市龙南乡 发布时间:2017-07-20 21:15:4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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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乡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印发《龙南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望认真执行。  

附件:《龙南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龙南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日    


抄送:乡食安办、各行政村、乡属单位                                    

龙南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5月1日印发

龙南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 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乡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舆情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龙食安委办〔2017〕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原则,牢固树立“全程应急、全员应急”理念,紧紧围绕“三网六体系”建设目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制度,加强队伍和装备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IV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指导全乡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二、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应急指挥部:乡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汪  伟 乡 长

副总指挥 :徐  畅 分管副乡长 

成员:杨金福  项和平   廖紫敬  方慧萍  周裕康

成员单位按职能组成警戒组、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乡卫生院,由分管副乡长徐畅主管,由周裕康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组织

机构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

(2)统一协调全乡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

(3)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4)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5)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1、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1)警戒组:由派出所、综治办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保护和控制。(2) 救护组:卫生院负责,组织人员对事故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3)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保障应急救援资金、物资、运输到位工作和理工作。(4) 事故调查组:由派出所、食安办、卫生院负责,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 (5)善后组:由党政办、财政所、卫生院负责,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2、应急办公室的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协调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2)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3)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问题。(4)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5)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预警和预警机制

(一)建立监测系统 

乡、村二级建立食品管理网络,企事业单位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构建镇域内信息沟通网络单位。实现与农业部门、质监、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统一、科学的预警体系。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按相关规定立即向乡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乡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消费者都由权利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 

3、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乡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人员部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该及时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和处理程序

(一) 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乡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平台,由乡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通报工作。

2、人员保障: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乡政府应当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需要的医务、公安、交通等人员保障。 

3、物质保障:乡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必要时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二) 应急处理程序

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2、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值班人员应详细询问疫情和事故发生的情况,并认真填写报告时间、报告人、联系电话,同时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3、指挥部确保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处理。同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配合和支持。                                  

五、建立健全乡乡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

1、建立健全乡食品安全日常运作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重点建立市场监管所与基层农产品、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协调联动机制,规范、指导、宣传科学种植养殖,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与安仁监管所所、市场管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与安仁公安派出所建立食品安全警务协作机制,共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与乡卫生院建立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核查、信息报告和医疗救治机制。

2、通过建立联合执法、联合巡查等协调联动机制,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农家乐、民宿、小食品经营店、群体性聚餐、小学校食堂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等监管,联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标侵权仿冒、私屠滥宰、无证无照等违法行为,使食品药品监管所与政府部门监管执法行动有效衔接、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提升监管效能。

3、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每个行政村至少聘任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协助乡食品安全办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加有组织的集中巡查和暗查暗访,收集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反映群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组织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传达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向群众及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培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食品安全常识。

每个村民组聘任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可聘请村民小组长担任,配合协管员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定期不定期走村串户,逐个巡查所在村民组的食品生产经营点等,提醒食品安全注意事项,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收集所在村民组50人以上群体聚餐信息,并与巡查发现和村民举报的安全隐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等情况实时报送食品安全协管员。

协管员、信息员在乡镇食品安全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协管员、信息员可与行政村其他公共服务岗位交叉兼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其工作纳入行政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落实经费保障。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落实经费保障,解决必需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设备。合理确定、发放与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相适应的补贴,稳定协管队伍,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推进社会共治。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民间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志愿者队伍作用,向广大农民、居民和学生等重点人群普及食品安全法律和科普知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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